事故全责方没有交强险
近日,一起交通事故引发了广泛关注。据了解,事故发生在某市的一条主干道上,一辆小轿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受伤。经过调查,发现小轿车的驾驶员没有购买交强险,而电动车驾驶员则是全责方。交强险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强制性保险,旨在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交通事故中的全责方没有购买交强险,将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首先,全责方将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全责方需要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一系列经济赔偿责任。这些费用往往是巨大的,对于全责方来说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其次,全责方将面临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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