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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事故后 在全责方真实支付赔款后,才能将修车的发票交给全责方

2013-05-13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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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在投保三者险时,投保多少比较合理,既能规避风险,又节约车险费用?丁小燕告诉记者,例如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里,交通事故中最大的风险可能就是涉及到人伤的问题。发生事故本来就是一件很不愉快的事儿,如果涉及人伤,巨额赔偿可能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

  记者日前从交管部门获悉,截至目前,北京地区汽车保有量已超过520万辆,驾驶员达到750万人,参加保险车辆高达450万辆。据了解,好多车主在投保时投保“全险”,发生事故以后保险公司却“不赔”,那么市场上到底有没有“全险”?投保三者险时,投保多少比较合理,既能规避风险,又节约车险费用?万一发生事故,怎样才能方便快捷得到保险赔偿?北京保监局局长丁小燕建议车主,投保前认真看条款;投保三者险,看地区人伤赔偿标准和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出险时,及时报案能够提高理赔的时效。

  首先是投保前要认真看条款。“买保险的时候说是‘全险’,发生事故以后保险公司却‘不赔’”对此情况,丁小燕认为,此种情况大多是因为车主在投保的过程中对自己所要购买的产品并不是十分了解,也没有考虑到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保险和需要什么样的保障,根据自己需要的保障来选择险种,而是听信了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就可能出现理赔方面的问题。所以,买车险时还需花点时间来了解保险合同能够给你提供什么样的保障。销售人员经常说的“全险”实际上是一个不存在的概念,那是有些销售人员采用口语化的方式介绍产品时经常提到的。保险代理人在销售过程中也习惯把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等险种笼统地介绍为“全险”。实际上保险应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确定购买的险种。任何一个保险产品都是有保障范围的,即使是把市面上所有的保险都买齐了,仍有一些无法覆盖的风险。

  丁小燕建议,车主在购买车险的过程中花点时间,认真看一看保险的条款,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险种;在购买车险时,既要重视购买主险,也要关注一下附加险,了解相关附加险的保障范围,这样才能使自己爱车得到更恰当的保障。

  投保三者险应了解地区人伤赔偿标准和风险承受能力。车主在投保三者险时,投保多少比较合理,既能规避风险,又节约车险费用?丁小燕告诉记者,例如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里,交通事故中最大的风险可能就是涉及到人伤的问题。发生事故本来就是一件很不愉快的事儿,如果涉及人伤,巨额赔偿可能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丁小燕表示车主应该重视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三者险)。购买多少要根据个人风险承受能力来确定。目前国家强制推行的交强险是每一个车主都必须要购买的,但是交强险的保额只有12万元,如果遇到了比较大的事故,可能12万元在北京就显得比较低。因此,可以考虑投保三者险。很多车主也都买了三者险,但是购买的金额往往只有10万元,在我们遇到和了解的一些案件中,10万元不足以赔偿涉及人身伤亡的事故。

  丁小燕建议车主在投保过程中可以根据北京地区人伤赔偿标准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购买商业三者险的额度。此外,及时报案能够提高理赔时效。万一发生事故,怎样才能方便快捷得到保险赔偿?丁小燕表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首先要及时的报案,以便保险公司及时定损,这能够提高理赔的时效。其次办理理赔时一定要将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的原件以及索赔回执单上面要求的理赔材料都带齐,以免证件不齐又再跑一次。三是要合法的使用车辆。车辆一定要及时年检,出险时车辆一定要符合上路的标准,保险公司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四是对无责方维权也做一点提示。如果发生了双方的事故,若是无责方,一定要记好全责方的重要信息,比如车牌号、手机号等。

  丁小燕特别提醒,在全责方真实支付赔款后,才能将修车的发票交给全责方。以前就曾经出现过全责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以后不给无责方赔款的问题。尽管无责方将全责方诉讼到法院,但是因为缺少证据而败诉。北京保监局局长丁小燕建议车主,投保前认真看条款;投保三者险,看地区人伤赔偿标准和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出险时,及时报案能够提高理赔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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