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为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应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费比例缴纳,其中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企业职工参加的社会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四险,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险。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单位不得以任何违规形式,自行让员工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