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监管动态 劳动者“高温权益” 得到保护

劳动者“高温权益” 得到保护

发布日期: 2012.04.17

导读:我省遭遇持续高温,省有关部门要求保护劳动者高温权益。劳动者享有:停工不减薪;中暑属工伤;高温津贴另外发放等权益。

连日来,我省持续遭遇高温天气,省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除沿海地区外,大部分地区日最高气温达35℃至38℃,局部39℃以上。目前,我省有关部门重申:高温工作下中暑属工伤范围,职工可以申请工伤待遇。省有关部门要求保护劳动者“高温权益”,并公布了维权热线:12333。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陈秀庆介绍,在高温季节里,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劳动者应享有三大“高温权益”:停工不能停薪,减工时不能减工资;在高温下工作,中暑属于工伤;高温津贴应另外发放,不得计入最低工资。我省的高温补贴标准是,高温作业工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一般工作人员11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但他坦言,因为发放高温费仅作为指导性文件,不是法律,不具有强制性,如果企业没有给员工发放高温费,只能沟通调解。但用人单位应自觉帮员工避暑降温,创造一个安心的工作环境。

据悉,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患职业病属于工伤。而卫生部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的《职业病目录》中,“中暑”被收录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因此,一旦中暑,且被职业病防治部门认定,就可按《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视为工伤。“一旦中暑,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陈秀庆说,“职工也应增强维权意识,可以通过咨询劳动保障热线12333,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美亚“万国游踪”境外旅行保障计划全球无忧计划(旅程延误可选)
美亚“万国游踪”境外旅行保障计划全球无忧计划(旅程延误可选) 美亚保险
航延可选3小时起赔,50万境外医疗,符合申根要求
1周岁-80周岁;适合境外旅游、商务出差、探亲访友等人士
查看详情 ¥162.00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太平洋产险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查看详情 ¥2.90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财富
  • 旅行
  • 交通
  • 家财
新人专享福利
单位车辆险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