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e享护-医享无忧百万医疗险(20年期)-个人版
e享护-医享无忧百万医疗险(20年期)-个人版
  • 20年保证续保
  • 不限社保范围
  • 可选院外特药责任
太平洋健康险
备案名称
个人长期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互联网)个人版
承保年龄
出生满30天-65周岁
保险期间
1年
犹豫期
15天
最长等待期
90天
特色服务
  • 智能核保
  • 电子保单
  • 专属顾问
销量
6075
产品介绍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一般医疗保险金20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若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发生疾病,在保险公司指定医疗机构普通部接受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住院前后30日门(急)诊医疗费用,在一般医疗保险金赔偿限额内,按年免赔额1万元,100%比例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1)如以有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按年免赔额1万元,60%比例给付保险金;
(2)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开始住院治疗,到保险期间届满住院仍未结束的,继续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至住院结束,但最长不超过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第30日;
(3)从工作单位、本保险公司在内的商业保险机构等(不含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任何途径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用于抵扣免赔额;
(4)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共用1万元年免赔额;
(5)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可选保障)年度给付限额之和为400万元;
(6)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可选保障)20年保证续保期间内给付限额之和为800万元;
(7)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同一保险事故,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任意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即若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他两项保险金均不再给付。
具体详见《个人长期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互联网)条款》

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20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在保险公司指定医疗机构普通部接受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住院前后30日门(急)诊医疗费用,在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赔偿限额内,按年免赔额1万元,100%比例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
(1)如以有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按年免赔额1万元,60%比例给付保险金;
(2)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开始住院治疗,到保险期间届满住院仍未结束的,继续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至住院结束,但最长不超过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第30日;
(3)从工作单位、本保险公司在内的商业保险机构等(不含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任何途径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用于抵扣免赔额;
(4)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共用1万元年免赔额;
(5)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可选保障)年度给付限额之和为400万元;
(6)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可选保障)20年保证续保期间内给付限额之和为800万元;
(7)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同一保险事故,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任意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即若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他两项保险金均不再给付。
具体详见《个人长期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互联网)条款》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40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在保险公司指定医疗机构普通部接受治疗的,或在等待期90日后被确诊初次发生本保险条款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并在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治疗的,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手术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前后30日门(急)诊医疗费用、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赔偿限额内,按年免赔额1万元,100%比例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
金:
(1)如以有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按年免赔额1万元,60%比例给付保险金(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不受此限);
(2)对于被保险人在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发生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按年免赔额1万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
(3)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开始住院治疗,到保险期间届满住院仍未结束的,继续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至住院结束,但最长不超过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第30日;
(4)从工作单位、本保险公司在内的商业保险机构等(不含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任何途径取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用于抵扣免赔额;
(5)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共用1万元年免赔额;
(6)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可选保障)年度给付限额之和为400万元;
(7)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可选保障)20年保证续保期间内给付限额之和为800万元;
(8)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同一保险事故,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任意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即若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他两项保险金均不再给付。
具体详见《个人长期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互联网)条款》

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1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照约定的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同时本项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无论确诊发生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具体详见《个人长期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互联网)条款》

可选保障
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不投保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若在等待期90日后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含恶性肿瘤——重度和恶性肿瘤——轻度),对于被保险人因治疗该恶性肿瘤所发生的满足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投保须知”或条款)的特定药品费用,在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赔付限额内,按免赔额0元,如下约定给付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
(1)赔付比例:
a.对于医保目录外药品费用:按免赔额0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
b.对于医保目录内药品费用:以有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且已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或未以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按免赔额0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如以有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从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按免赔额0元,60%比例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开始接受符合本项责任范围的特定药品治疗,到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未结束治疗且未续保本保险的,将继续承担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的给付责任,但最长不超过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第30日。
(3)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可选保障)年度给付限额之和为400万元;
(4)一般医疗保险金、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可选保障)20年保证续保期间内给付限额之和为800万元。
具体详见《个人长期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互联网)条款》

投保须知
【重要提示】免除责任、保障责任、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损失、保险单现金价值、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保险合同,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投保须知、客户告知书、保险合同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免责说明】本产品不承担因免责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尤其“责任免除”部分。
【保额说明】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本产品在同一保险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适用人群】
(1)个人版:被保险人年龄须为出生满30天-65周岁(智能核保限55周岁,人工核保限65周岁);
(2)如被保险人目前专职或兼职从事属于《高危职业表》中所列种类的职业,则不可投保本保险,具体参照《高危职业表》。如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保险公司变更。
外籍人士】承保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持有效证件工作或生活的外籍人士。
【投被保险人关系说明】本产品支持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投保。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仅限父母为其投保。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生效时间】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犹豫期说明】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等待期说明】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为等待期,续保无等待期。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疾病,无论对该疾病的治疗发生在等待期内或等待期后,保险公司均不承担任何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期间与续保说明】
(1)《个人长期医疗保险(费率可调)(互联网)》为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产品,在保证续保期间内费率可能调整。若保险公司调整了本合同的保险费率,您续保本合同时,您须自该次保险费率调整生效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起按调整后的费率标准收取支付保险费,该次保险费调整生效前您已经支付的保险费不受该次保险费率调整的影响。保险费率调整适用于本合同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费率组别(包括年龄、有无基本医疗保险等费率分组条件)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不因单个被保险人身体状况的差异实行差别化费率调整政策;
(2)本合同保险期间为1年,保证续保期间为20年;
(3)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您可在保证续保期间届满后的30日内提出续保申请,经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收到保险费后,进入下一个保证续保期间,等待期不重新计算。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若您在保证续保期间届满后的30日内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续保申请,以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的,按首次投保处理,新的保险合同自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收到保险费后开始生效,等待期重新计算。
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保险公司不再接受您的续保申请:
①被保险人的年龄超过80周岁;
②本保险已停售。
【满足特种药品费用条件说明】特定药品费用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该药品处方需经保险公司指定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开具;
(2)每次处方剂量不超过1个月,并且所需药品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适应症及用法用量;
(3)该药品须为非试验性的、非研究性的,且必须为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且已在中国境内(出于本合同之目的,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下同)上市的靶向药物和免疫治疗药物;
(4)该药品处方中所列明的药品属于保险公司指定药品清单中的药品,并以药品处方开具时的指定药品清单为准,指定药品详见《药品清单》
(5)该药品处方中所列明的药品是在保险公司指定药店购买,且需按本保险条款“3.5特定药品的购买及服务流程”约定的流程进行上述特定药品的购买。
对不满足上述任一项或多项条件的药品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医院说明】
(1)“一般医疗保险金 ”“特定疾病医疗保险金 ”及“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责任,保险公司指定治疗的医疗机构指中国境内(出于本合同之目的,不含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部门正式评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普通部(不包括特需医疗部、国际医疗部、外宾医疗部、VIP 部、干部病房),该医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不包括疗养院,护理院,康复中心(康复医院),精神心理治疗中心以及无相应医护人员或设备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联合医院或联合病房;
(2)如确诊“恶性肿瘤——重度”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的,医院为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
【增值服务说明】本产品投保成功可享受如下增值服务:云医院视频问诊、体检报告解读、健康干预、专家预约、专家病房预约、专家手术预约、二次诊疗、住院垫付、特药垫付、院后照护、家庭心理咨询(限家庭单),具体详见《健康管理服务手册》
【健康信用费率优惠权益说明】本产品投保成功后可享受健康信用费率优惠权益,详见《太平洋健康险健康信用规则》健康信用用户使用手册》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销售(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公司未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存在的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常见问题
保单到期后如何续保?
您好!在20年保证续保期间内,若未声明不再续保,将自上一保险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自动续保1年。
20年保证续保期间内,续保宽限期为60天,客户需要在上一保险期间届满后的60日内足额交纳下一保险期间应交的保险费。
20年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可在保证续保期间届满后的30日内提出续保申请,经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收到保险费后,进入下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本产品费率可调如何理解?
您好!本产品合同是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保险合同,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本合同的保险费率可能会调整。
若调整了本合同的保险费率,您续保本合同时,须自该次保险费率调整生效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起按调整后的费率标准收取支付保险费,该次保险费率调整生效前您已经支付的保险费不受该次保险费率调整的影响。
 
是否报销质子重离子治疗费用?
您好!被保险人在等待期90日后被确诊初次发生恶性肿瘤——重度的,承担在上海市质子重离子医院接受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
本产品等待期有多久?
您好!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为等待期,续保无等待期。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疾病,无论对该疾病的治疗发生在等待期内或等待期后,保司公司均不承担任何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售后服务

 

 

三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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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理赔报案
下载“太平洋健康”APP或者关注“太平洋健康险”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

 

STEP2:提交资料
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准备并提交理赔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保全流程

 

STEP1:下载“太平洋健康”APP或者关注“太平洋健康险”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完成后,保险公司会通知您保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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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多长时间能修改完成?若在修改完成之前出险怎么办?
A:不同保险公司由于审核流程不同,时效性也有较大差异,一般资料齐全10日内(休息日顺延)完成。新一站会全力为您跟进,争取尽快完成保单修改。

 

 

退保

 

本产品支持退保。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退保流程

 

 

STEP1:下载“太平洋健康”APP或者关注“太平洋健康险”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保险公司扣除部分费用后(犹豫期内全额退款),退还剩余金额,具体金额需保险公司核算。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请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10108686)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