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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将在七月初调整生育保险的待遇
发布日期: 2015.11.13
导读:今年的7月份,黑龙江省的大庆市就城镇职工生育险方面发布了最新的指导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从办法发布的当月开始,该市职工的生育险报销标准将统一进行调增,就职工剖腹产来说,职工可申请的报销金额最高可达5100元。
新一站保险网7月24日讯,7月初,大庆市出台《大庆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规定,从本月起,大庆市提高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剖腹产生孩子最高能报5100元。参保职工连续缴费9个月以上,即可领取生育保险津贴。
7月23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随着新《办法》出台,生育保险申报程序也发生了一些调整。生育保险实行定点医疗管理,除急诊、急救外,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就医。
市内生育的医疗费用核销办理程序,女职工或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市内生育的,怀孕后携带《大庆市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网上结算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到医保局和生育定点医院办理相关费用网上结算手续。
市内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核销办理程序,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携带《大庆市职工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网上结算申报表》,到生育定点医院刷卡结算。
对异地生育的医疗费用核销办理程序,也做了明确规定。女职工或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异地生育前,需填写《大庆市职工异地分娩申请表》,报所在单位进行网上确认。生育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填写《大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由单位进行网上申报登记。值得注意的是,未办理异地分娩申请手续的,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不予核销。
打算领取生育津贴的参保者,在生育的医疗费用或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结算后,由单位代办员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直接将津贴或补助拨入单位指定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生育医疗费用及津贴申报,自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逾期不予受理。
据了解,生育保险是以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最高和最低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确定。如果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全体职工的上年度平均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且高出三倍甚至以上时,将以3倍水平作为缴纳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相反,如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60%,也将以60%为缴费基数。
每个单位的生育保险率都有所不同,主要参照 改单位的所有职工工资总额。
7月23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随着新《办法》出台,生育保险申报程序也发生了一些调整。生育保险实行定点医疗管理,除急诊、急救外,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就医。
市内生育的医疗费用核销办理程序,女职工或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市内生育的,怀孕后携带《大庆市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网上结算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到医保局和生育定点医院办理相关费用网上结算手续。
市内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核销办理程序,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携带《大庆市职工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网上结算申报表》,到生育定点医院刷卡结算。
对异地生育的医疗费用核销办理程序,也做了明确规定。女职工或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异地生育前,需填写《大庆市职工异地分娩申请表》,报所在单位进行网上确认。生育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填写《大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由单位进行网上申报登记。值得注意的是,未办理异地分娩申请手续的,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不予核销。
打算领取生育津贴的参保者,在生育的医疗费用或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结算后,由单位代办员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直接将津贴或补助拨入单位指定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生育医疗费用及津贴申报,自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逾期不予受理。
据了解,生育保险是以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最高和最低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确定。如果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全体职工的上年度平均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且高出三倍甚至以上时,将以3倍水平作为缴纳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相反,如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60%,也将以60%为缴费基数。
每个单位的生育保险率都有所不同,主要参照 改单位的所有职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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