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定期寿险是为了孕妇量身打造的,以保障广大孕妇的安全。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定期寿险的投保范围广泛,只要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已领取准生证,并且妊娠未满二十周的健康女性,都可以作为被保险人。该款保险还能对新生儿有保障责任,这款保险包含了新生儿身故保险金:新生儿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新生儿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定期寿险的投保范围
但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已领取准生证,妊娠未满二十周的健康女性,都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被保险人在合同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内分娩的活产婴儿为附带被保险人。除非保险合同特别指明,保险合同所称被保险人,都不包括附带被保险人。
2.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间
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合同对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为妊娠满二十周之日零时起至妊娠终止后满二十八日的二十四时止。
附带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合同对附带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为活产出生之时起至出生后满二十八日的二十四时止。
3.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定期寿险的保障范围
(1)孕产妇身故保险金:若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合同任终止。
(2)新生儿身故保险金:新生儿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按合同约定给付新生儿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4.值得注意的是,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定期寿险的责任免除部分,也就是说因为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附带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附带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3)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