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人员险”理赔争议
发布日期: 2015.07.16
导读:车上人员责任险算是车辆商业险的主要保险,它主要功能是赔偿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内人员的伤亡的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即车上座位险,是即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乘客部分,指的是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
车辆倾翻,乘客为求生跳车后被该车轧死,死者家属就赔偿应当适用“事故责任险”还是适用“车上人员险”与保险公司产生争议。近日,江西省婺源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令财产保险公司在事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死者家属230000余元。
2013年12月,两原告直系亲属詹兆发乘坐第一被告查水生驾驶的轻型自卸货车,并坐在副驾驶位置。该车由江西省婺源县江湾镇驶往浙源乡,行至段浙线一下坡弯道处,车辆突然失控发生倾翻,詹兆发为求生,从副驾驶座窗户跳车被事故车轧死,尸体随后按法定程序火化。县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查水生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詹兆发不承担事故责任。
另查明,第一被告查水生的事故车辆在第二被告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不计免赔率保险责任限额20万元的商业三责险,事故发生时尚在保险期限内。死者死后,原告共花费丧葬费、交通费等总计人民币230000余元。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受害人詹兆发事发时跳车身亡是适用“事故责任险”还是适用“车上人员险”?适用“车上人员险”的责任限额将远远小于包括交强险和三者险在内的“事故责任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精神,该案应当适用事故责任险。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均未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异议,两原告合理损失依法应当由被告查水生赔偿,因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 查看详情 ¥2.90 起
-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 可保本市出行,每天1元
- 1周岁-85周岁;境内出游人士
- 查看详情 ¥1.00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财富
-
旅行
-
交通
-
-
君龙人寿超级玛丽12号重疾险
同种重疾二次赔,覆盖185种疾病,创新肺癌关爱金 -
华贵大麦甜蜜家2024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
最高4倍基本保额,夫妻共保,一张保单双重守护 -
长相安长期医疗险(20年保证续保)—个人版
保证续保20年,含重疾住院津贴,可选少儿门急诊保障 -
e享护-医享无忧百万医疗险(20年期)-个人版
20年保证续保,不限社保范围,可选院外特药责任 -
小蜜蜂5号综合意外险尊享版
100万意外保障,不限社保0免赔,住院津贴最高150元/天 -
华贵大麦2024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
最高可选400万一次性赔付,家庭支柱必备,可选交通意外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