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 紧抓农村小额保险业务
发布日期: 2015.08.12
导读:小额人身保险的保费较低,保险金额较小,投保和理赔手续都比较简便,基本属于微利经营。产品种类涵盖定期寿险、储蓄保险、信贷寿险、意外险和健康保险等领域。一般保险产品由于保费较高,在农村地区销售有一定难度。而小额人身保险产品以风险保障型为主,保费较低且手续简便,比传统保险产品更适合中低收入阶层,在农村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
近期,广西保监局调研发现,小额人身险虽然实现了持续发展,但在全面推广过程中仍存在保费规模小、覆盖面窄、业务结构不均衡以及政府群众支持和认可度不高等问题,主要受到以下5个因素制约:
一是缺乏主观推动意愿,基层政府政策支持仍以试点初期政府发文为主,缺乏长期考核激励机制,在政府多次换届后,基层逐渐将小额保险视同普通商业险。
二是缺少实际推动计划,部分公司仅停留在文件上,缺少实际推动计划,部分公司青睐城市周边低成本业务,不愿投入资源开拓偏远贫困农村市场。
三是销售方式和产品种类单一,以村民大会和村干宣传为主的销售方式无法满足农民了解保险的渠道需求,单一的产品费率和保障责任难以满足多样化的农村家庭保障需求。
四是数据统计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数据统计口径及独立核算,难以客观评价经营情况。
五是缺乏公益组织和扶贫资金支持,部分地区在财政补贴退出后筹资渠道不畅。
小额人身险是一类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险产品的总称,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享受自行设定产品预定利率、在农村销售的免予征收监管费等支持政策,具有支农惠农的功能,有利于缓解意外事故和疾病等风险对农村家庭的冲击。
2012年,保监会发布《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推广小额人身险服务。经过两年的全面推广,2013年,广西保险业共实现小额人身险保费收入7109万元,同比增长6.74%,共为377.14万人提供意外事故及疾病风险保障463.25亿元,赔付支出4078.2万元,同比增长68.31%。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不仅是一种惠民保险,是服务“三农”的重要手段,还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宣传品牌形象,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业务。因此,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承办保险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利用国家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契机,利用良好外部环境和发展态势,强力抓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保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承保面和覆盖力度,切实为广大农民服务。
一是缺乏主观推动意愿,基层政府政策支持仍以试点初期政府发文为主,缺乏长期考核激励机制,在政府多次换届后,基层逐渐将小额保险视同普通商业险。
二是缺少实际推动计划,部分公司仅停留在文件上,缺少实际推动计划,部分公司青睐城市周边低成本业务,不愿投入资源开拓偏远贫困农村市场。
三是销售方式和产品种类单一,以村民大会和村干宣传为主的销售方式无法满足农民了解保险的渠道需求,单一的产品费率和保障责任难以满足多样化的农村家庭保障需求。
四是数据统计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数据统计口径及独立核算,难以客观评价经营情况。
五是缺乏公益组织和扶贫资金支持,部分地区在财政补贴退出后筹资渠道不畅。
小额人身险是一类面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人身险产品的总称,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享受自行设定产品预定利率、在农村销售的免予征收监管费等支持政策,具有支农惠农的功能,有利于缓解意外事故和疾病等风险对农村家庭的冲击。
2012年,保监会发布《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方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推广小额人身险服务。经过两年的全面推广,2013年,广西保险业共实现小额人身险保费收入7109万元,同比增长6.74%,共为377.14万人提供意外事故及疾病风险保障463.25亿元,赔付支出4078.2万元,同比增长68.31%。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不仅是一种惠民保险,是服务“三农”的重要手段,还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宣传品牌形象,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业务。因此,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承办保险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利用国家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契机,利用良好外部环境和发展态势,强力抓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保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承保面和覆盖力度,切实为广大农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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