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的盈余分配
发布日期: 2014.08.19
导读:问:一般分红险中都谈到保险公司必须将其可分配盈余的7...答:这个是出自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
问:分红保险分配给保户的保单红利来源于保单盈余,而保...答:B 三种来源:利差益,死差益,费差益
问:哪些情况可能使保险公司产生可分配盈余答:公司盈利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11.4 或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11.5;
(4)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或者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1.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1.7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1.8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11.9。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红利事项
保单红利的确定
本合同为分红信泰恒泰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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