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工具 健康保险 保监会整治车险市场:重点打击套取费用、输送不正当利益等

保监会整治车险市场:重点打击套取费用、输送不正当利益等

发布日期: 2017.05.16

导读:问:保监会为费率二次改革清障整治车险市场? 答: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财险机构不得忽视内控合规和风险管控,不得盲目拼规模、抢份额,将重点打击车险市场套取费用、输送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车...
问:中国保监会成立之后到2005年间,针对车险市场出台... 答:关于公布保险理赔(给付)程序 进一步做好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改进交强险理赔服务质量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交强险...

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将重点打击车险市场套取费用、输送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车险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投保率和投保责任限额明显提升,但长期以来存在的套取费用、恶性价格竞争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不仅影响车险运行效率,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费用管控是此次监管的首要任务。根据征求意见稿,财险公司不得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业务等方式套取手续费;不得以虚列“会议费”“宣传费”“广告费”“职工绩效工资”“理赔费用”等方式套取费用。

  征求意见稿明确,财险公司不得盲目拼规模、抢份额;不得脱离公司发展基础和市场承受能力,向分支机构下达不切实际的保费增长任务;不得偏离精算定价基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车险产品,开展不正当竞争。

  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要求财险公司不得通过返还或赠送现金、预付卡、有价证券、保险产品、购物券等方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在抓好费用管控的同时,保监会还将严打财险公司通过巧立名目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征求意见稿要求,财险公司不得通过虚增零配件项目、虚构工时项目、提升工时费定价标准等方式,故意扩大保险事故损失或增加保险理赔支出,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不得以交纳业务保证金、承保利润分成等方式向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

  保监会称,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采取限制保险机构业务范围、吊销保险机构业务许可证、撤销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等措施,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罚。(原题为《保监会将整治车险市场套取费用等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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