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车险交强险理赔: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一般会承担医疗费用赔偿,死亡伤残赔偿,财产损失赔偿。
因为交强险是全国统一规定的,所以阳光保险交强险也是遵循交强险的一般规定的。
交强险能否赔付对方车辆损失?
强制险是指有政府部门强制进行保险,此保险保障的是第三人,也就是两个受保对象出现意外牵扯到第三者的,这时候第三者如果出现损失,就是由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保险考虑到受保对象可能无支付条件的却给第三人造成损失,为第三者给予补偿。
所以说如果赔偿双方事故的时候,造成对方车辆损失的,交强险可以在限额内进行赔偿,但是自身的车损是不赔偿的,只有购买的商业车损险才可以赔偿。
除了能够赔偿对方车辆损失,如果造成了他人伤亡的,保险公司也可以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进行赔偿。
关于交强险的赔偿,无论是否有责都是可以赔偿的,不过有无责任的限额是不一样的。
对于有责交通事故的赔偿额度: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对于无责交通事故的赔偿额度: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