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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周年!事关出行、外卖等新就业形态人员

2024-07-26427次浏览
小新客服
一段时间以来,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存在短板的问题持续引发关注

一段时间以来,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存在短板的问题持续引发关注。今年是《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20周年,也是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周年。
自2022年7月起,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海南、重庆、四川7个省市的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4个行业开展。
与工伤保险不同,平台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办理职业伤害保障时,不以与平台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也不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而是采取按单缴费的方式,由平台企业按照上月订单量申报缴费。
以广东省为例,职业伤害保障按单缴费,劳动者不缴费。每单标准为:出行行业0.04元,货运行业0.2元,外卖行业0.06元,即时配送行业0.04元。
据了解,职业伤害保障待遇主要有医疗、伤残、死亡3项待遇,伤后医疗费不封顶,1级~4级重度伤残职业伤害人员纳入基金终身保障,因职业伤害死亡赔付超百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切实保障了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权益,特别是对重大伤亡事故的兜底保障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另一方面,分散了平台企业经济风险,对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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