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天低至1.7元
- 可选50万意外保额
- 急性病、意外医疗

- 电子保单
- 电子发票
必选保障 | ||
意外伤害 | 10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所载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伤害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公司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终止。 |
意外医疗 | 1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单列明的承保区域内旅行期间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或发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约定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每次事故免赔0元后按100%赔付,医疗费用限医保范围内,拓展必要且合理的自费药和自费诊疗项目,限额3000元。出险地点为香港、澳门的意外医疗及急性病医疗按每次事故免赔200元后按90%赔付) |
急性病医疗 | 1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单列明的承保区域内旅行期间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突发急性病,并自事故发生或发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约定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每次事故免赔0元后按100%赔付,医疗费用限医保范围内,拓展必要且合理的自费药和自费诊疗项目,限额3000元。出险地点为香港、澳门的意外医疗及急性病医疗按每次事故免赔200元后按90%赔付) |
急性病身故 | 1万元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突发急性病,并在发病之日起三十日(或约定的时间)内因该急性病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意外住院津贴(50元/天,30天为限) | 50元/天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含)以上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按保险单约定的日津贴金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保险责任终止。(50元/天,30天为限) |
附加公共场所个人责任 | 5000元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本人于公共场所内因其疏忽或过失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事故发生地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
1. 所有的保险责任及条款均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正式保险合同之相应条款为准。
2. 本产品承保年龄为1-80周岁(含1、80周岁),61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意外身故、残疾保障”、“急性病身故保障”保险金额为上表所载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
3. 在同一保险期间,每位被保险人投保同一产品(包括同一产品的同一计划或不同计划)限投保一份,如果投保了多份同一计划,以最先投保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如果投保了多份不同计划,以意外伤害保额最高之保单为有效,其余部分视为无效,保险费将无息退还。
4. 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若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超过上述规定,则以上述规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5. 本产品承保中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地区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不含台湾)。
6. 本产品不承保高风险运动,扩展承保入境游, 入境者回境外治疗的不在此范围内。
7.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外籍人士购买本产品需满足投保规则即可;不承保回原国籍。
8. 本保单项下一般意外伤害医疗及急性病医疗门诊治疗者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发病之日起第一百八十天止,住院治疗者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或发病之日第一百八十天止。
9. 本产品支持当天投保生效,当天投保最早于支付成功1小时后生效,当天投保时间最晚不超过23:00,不足一天的保期按一天计算;保险期间为1天的保单,保险止期为起保日期当天的24时止。
10. 本产品不承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如江河漂流)、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溯溪等高风险运动。可承保旅行期间的休闲旅游、骑马运动、业余跑步、远足徒步、登山运动(海拔高度4500米以下)、定向运动、拓展活动、场地趣味活动、自行车运动、山地自行车越野、场地/越野轮滑、自驾车旅行、游泳等低风险运动(前述仅限体验式活动,不包含专业性质的训练或运动)、志愿者活动。
11. 本产品可扩展承保市内旅行。
12. 本保单意外伤害住院津贴50元/日,无免赔天数,单次赔偿以30天为限,累计以30天为限。
13. 被保险人故意做出的危险性行为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危险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听从导游、领队、教练或现场安全人员的要求及劝阻;违反景区或当地的警示/禁令标示;违规进入国家或当地政府明令禁止的线路或地区等。
14. 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以及港澳地区医院(限定当地公立医院)。
15. 本产品旅行医疗费用保障含意外及急性病医疗,限额2万元,其中意外医疗费用限额1万元,急性病医疗费用限额1万元。每次事故免赔0元后按100%赔付,医疗费用限医保范围内,拓展必要且合理的自费药和自费诊疗项目,限额3000元。出险地点为香港、澳门的意外医疗及急性病医疗按每次事故免赔200元后按90%赔付。
16. 本保险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本投保人为未成年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或明确已获得监护人授权投保。如涉及投保人垫付医疗费用,针对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小于3000元(含)的理赔案件,理赔款可直接支付给投保人。
- 保险条款
- 1、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3版互联网)条款注册号: C00001432312023062001263
- 2、附加短期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互联网)条款C00001432522021122028683
- 3、附加旅行医疗保险(互联网)条款注册号:C00001432522021122437193
- 4、附加公共场所个人责任保险条款H00001430922017052422811
- 费率表
- 责任免除条款
- 保险公司告知书
- 客户告知书
三步理赔
理赔流程
STEP1:理赔报案
点击链接:https://www.bxy18.com 进行报案。
STEP2:提交材料
根据链接指引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的变更。
保全流程
STEP1:点击链接:https://m.lifeinspower.com/front?platform=2。
STEP2:投保人输入姓名、证件号码、投保手机号码、接受手机验证码之后即可看到相应的保全变更项目,点击需要变更的保全项目之后,针对需要操作的订单进行对应的保全项目即可。
STEP3:新一站会进行协助,并全程跟进直至完成保全。
退保
保单生效前,本产品支持退保。
退保流程
退保流程
STEP1:登录http://www.xyz.cn/surrender/report,填写退保申请,上传申请材料。
STEP2:资料齐全,审核无误,一般1日内(休息日顺延)可完成退保。
STEP3:退保后,新一站在1日内(休息日顺延),将您实际支付的金额退还至您的支付账号,到账时间受银行处理时间限制。
退保小贴士
Q:我的保单已经生效了,还能退保吗?
A: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退保损失,不建议您退保,有一份保障有备无患。如需帮助,欢迎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400-667-5599。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电子发票,请联系新一站在线客服申请或拨打客服热线400-667-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