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消息,对于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可享受的每月200元福利养老金,申请期确定为达到年满60周岁之月起的6个月内,逾期申请将不补发;2007年12月31日前符合年龄条件的人员,申请期限可从2月下旬放宽至9月30日。
申请时间:今年前满60周岁期限放宽
昨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称,福利养老金申请期限总原则应为半年,即无保障老年人应在达到年满60周岁之月起6个月内办理申请手续,经核准,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福利养老待遇。
对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年满60周岁人员,今年的申请期定于农历正月十五后至9月30日前,核准后的老年保障待遇自今年1月起累加享受;若10月1日后再行申请,1月至申请前一个月的福利养老金不再补发。
同时,今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年满60周岁的人员,9月30日前办理申请手续者,核准后的养老保障待遇自其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享受;10月1日后申请的,自办理的当月起享受。
申领流程:将建立领取资格认证制度
据介绍,劳动保障部门将会同民政、公安部门,对老年保障待遇领取资格建立认证制度。2月下旬起,符合条件的市民或其亲属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户口簿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二寸免冠照片。
社保所将初步审核申请人的申领资格,并要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由社保所将申报材料提交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核准之后可以享受待遇。
按照规定,福利养老金的受理、公示、核实和核准整个流程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领取途径:每月20日通过银行发放
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福利养老金将于每月20日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目前社保部门正同银行商议,正月十五后市民办理申领手续时,可同时选取经办银行。
劳动保障部门承诺,福利养老金将于今年5月份正式发放,对符合相关条件者,前4个月待遇一次性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