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单位给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险不属于社会保险,而属于商业保险。一般来说应列在“应付福利费”(今年实行新会计准则的在“应付工资薪酬”)或"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列支,并按照工资总额的14%之内的可以在税前列支来控制,超过部分不可以列支,请以贵司实际情况为准
您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影响正常浏览和使用!建议使用以下浏览器!
您也可以扫码下载新一站保险App随时随地选保险
- 扫码下载新一站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