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怎么争取孕妇的权利

我的工作岗位是办公室接待.公司没有给上医疗保险.因为我怀孕四个月了,人事部门跟我说我不适合在这个岗位,要求我回家休息.但是没有说怎么对我补偿或者是我回家休息的时候给我工资的问题,请问我因该怎么争取我的权益...

***an / 2010-01-24发起 话题所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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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琴,你好! 怀孕期女职工享有不被辞退的权利。一般而言,怀孕妇女在妊娠期间可能发生的劳资问题,大约分为下列几种:(1)怀孕辞退。这可以分为依约定辞退,未依约定辞退两种。前者是指在女性上班就职时,用人单位会要求职员签署一份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书。而未依约定辞退者,则是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书,用人单位却自行辞退怀孕妇女。(2)产后辞退。是指怀孕妇女在产后再回到工作职场,却遭受辞退。 上述做法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即便,用人单位事先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 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特别提醒: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第25条的条件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怀孕女职工有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就有权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此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李琴,你应该先到单位去了解清楚,单位让你回家休息是带薪休息还是解聘你,如果是解聘你,你要单位给个书面的东西你,这个很重要。单位在你怀孕的时候解聘你是违法行为(详细的你可以看看《劳动法》),你拿着东西可以直接到当地的社会与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利用《劳动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Jaywin1-zuo201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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