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是指江苏省内的职工在生育期间享受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根据相关规定,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包括在江苏省内就业的职工,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规定,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承担80%,职工承担20%。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生育保险的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的标准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包括孕期检查、分娩费用、产后护理费用等。职工生育保险的申请流程为,职工在怀孕满3个月后,向所在单位提出生育保险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孕妇健康手册等。单位将审核材料后,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手续。总之,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为职工提供...

新闻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广州在10月起发布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在9月分,广州医保局发布相关指引,详细解读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变化情况及经办操作。10月1日起,广州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统一前移至生育保险定点医院。查看详情>

知识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7月在深圳落地执行,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新增加的生育津贴将由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查看详情>

拓展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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