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府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常见问题。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了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部分外,都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于专项财政性资金,如果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一是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是财政部门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资金有专门的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是企业对该资金及支出进行单独核算。对于这些政府补助的纳税调整,需要根据补助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来进行处理。如果是不征税收入,支出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是应税收入,企业在收到补助时应计入收入总额,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补助形成的资产对应的摊销支出可在税前扣除。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将符合财税〔2011〕70号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国寿短期意外险

其他热门活动

国内旅游险
境外旅游险专题
短期意外险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