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基金对财政补贴的“渴求”年年增强,人社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达到6511亿元,比2013年(3019亿元)增加一倍多。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由于我国养老保险缺乏应有的精算平衡,也缺乏预决算的程序,当前在没有制度约束和制度预测的情况下,养老金一有缺口财政就无条件去补,这是不科学的。如果经济发展态势良好,财力还可以有所保障,但一旦经济下滑,实现这种保障的难度就比较大。
“保险制度应该用精算平衡去约束,只有建立了精算平衡的制度,财政对于养老金的补贴才能补得清楚,补得明白,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成为一笔糊涂账。”郑秉文说。
15年间财政补贴达3.2万亿
人社部上周公布的《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公报》称,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5058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其中征缴收入26768亿元,比上年增长16.3%。全年基金总支出31854亿元,比上年增长23.4%。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8580亿元。
第一财经记者查阅历年的统计公报发现,从2002到2016年这15年间,各级财政对养老金补助已达3.2万亿元。
人社部从2002年开始在年度统计公报中单列各级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情况。2002年中央财政补助为408.2亿元,2016年各级财政补贴已经达到6511亿元。
从补助金额增长的情况来看,从400亿元到2000亿元用了9年,从2000亿到6500亿用了6年的时间,其中2015年、2016年补助金额大幅提升,2015年比2014年增加了1168亿元,2016年又比2015年增加了1795亿元。
待遇水平提高、老龄化效应显现以及部分地区抚养比较高等是近年来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与基金支出之间“缺口”扩大,需要财政增加补贴的重要原因。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保险发展报告2016》显示,2010年到2015年,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中,征缴收入所占比例逐年下降,从82.79%下降至78.44%,财政补助所占比重在2015年超过2010年所占比例,达到16.07%。
政府加大了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支持,使得财政补助高速增长,推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加速增长。但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以更快的速度增长。
报告显示,2015年,所有省份基金支出增速都较快。其中,上海支出不仅上升至全国第一位,也成为我国第一个超过2000亿元的省份,达到2035.16亿元;山东、江苏、辽宁、浙江和四川的支出都超过了1500亿元。
郑秉文表示,近年来种种迹象表明,在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好、财政实力比较强的省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多年来一直因为财务可持续性比较好,而没有在财政补贴等方面获得较大的支持,但是这种情况正在发生变化。
报告预测,未来越来越多省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需要越来越大的财政补贴等其他收入,这就需要地方财政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那些经济条件比较差、财政实力较弱的省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往往更差,对财政支持需求更多,因此,中央财政不得不进行越来越大规模的专项转移支付。
制度需尽快引入精算平衡
《中国养老保险发展报告2016》显示,如果只考虑征缴收入(不含财政补助),全国只有7个省份的征缴收入大于基金支出。即使按照包含财政补助的大口径收入计算,全国还有黑龙江、辽宁、河北、吉林、陕西、青海等6个省份收不抵支。
未来越来越多省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需要越来越大的财政补贴等其他收入
郑秉文表示,报告在计算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时与政府部门的分歧在于财政补助是否可以算作制度的收入来源。他们所言的“收不抵支”是指征缴收入小于支出,财政补助是制度外的收入,不能通过财政补助来判定一个制度的收支状况。
而政府部门则认为财政补贴是养老保险基金的法定来源,不应该将财政补贴剔除来分析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原因在于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初政府没有承担转制成本。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教授李珍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曾表示,虽然政府当年没有一次性承担转制成本,但从2000年开始就已经由少到多补贴养老保险制度,但由于并没有对政府责任总量进行计算,也没有明确的偿付机制,如今没有人能够判断这笔补贴是不是足够履行政府的义务。
郑秉文认为,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缴费型的制度,不是社会救助制度。如果制度本身不健康,在参数匹配的情况下,财政每年需要补贴几千亿元,那就要寻找原因来研究参数的匹配性。他建议,当前关于社保的公平理念有必要用“精算公平”代替“再分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