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国务院召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市长李铭出席深圳分会场会议。据了解,我市将建立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机制,具体补贴方案近期有望出台。
据了解,目前深圳医疗保险参保人将近760万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从3月1日起实施,医疗保险改革推出一系列新举措,进一步整合我市医保政策,完善医疗保险体系,建立有深圳特色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商业医疗保险等。基本医疗保险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和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四种形式。四种形式的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住院“起付线”和“封顶线”,不同点只是报销比例或报销金额。
我市不仅将就业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还将户籍非就业人员也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对于本市低保人员,由民政部门向社保机构申办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我市失业人员也纳入住院医疗保险,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同时,《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还明确,给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增加门诊待遇,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农民工医疗保险也作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形式,也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几种形式一样,实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住院“起付线”和“封顶线”。我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从去年9月开始实施,目前深圳户籍儿童已经全部纳入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以及职工家属统筹医疗。但目前我市还有少数困难边缘群体未纳入到医疗保险体系。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明确,财政对户籍非从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贴。据了解,我市将建立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机制,将通过普惠制和重点倾斜的财政补贴办法,将困难边缘群体纳入到医疗保险体系,具体补贴方案近期有望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