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

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
保险公司在理赔后有权行使追偿权,即向第三方追偿因保险事故而支付的赔偿金。这是保险公司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也有助于减少保险欺诈行为。保险公司通常会在保险合同中规定了追偿权的具体条款,包括追偿的时限、追偿的程序等。

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的对象可以是造成保险事故的责任方,也可以是其他相关的第三方。在行使追偿权时,保险公司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过失或责任,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追偿。如果追偿成功,保险公司可以收回部分或全部支付的赔偿金,从而减少自身的损失。

总的来说,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是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减少风险,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对于保险投保人来说,也是一种保障,确保能够及时得到赔偿。

新闻 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

  读者彭先生:   不久前,他的朋友小罗自驾车出游时被另一辆车严重碰撞,不幸身故,车辆全部报废,肇事方负 全责。小罗为他的爱车在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35万的车损险,同时,也为自己在某寿险公司投保了 10...查看详情>

知识 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

某公司于2002年3月将其单位一辆京华大客车在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及自燃险。客车于同年9月在某路段正常行驶时,为躲避同方向行驶一骑车人,采取措施不当,驶入逆行,与对面驶来一金杯车相撞...查看详情>

案例 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

2012年8月28日13时50分许,张某驾驶的陕A牌照汽车沿西安市子午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某十字南50米处时,避让相对方向王某驾驶的陕B牌照小轿车时,因观察不周,采取措施不当,将同方向前方行人李某某撞倒致伤,后与陕B牌...查看详情>

拓展 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

  案情简介  2008年9月,袁某为所有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2009年2月,袁某驾驶保险标的,与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后乘窦某)发生碰撞,造成窦某受伤。经公安交通大队现场认定,袁某属于醉酒驾车,应负事故...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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