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互动专区 投保理赔技巧 无证驾驶撞人致死保险公司可免赔

无证驾驶撞人致死保险公司可免赔

发布日期: 2012.02.20

导读:2008年10月21日,楼某所有的中型普通客车被其父无证驾驶,撞死骑电动车的傅某,交警认定楼父负主要责任,诸暨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楼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赔偿死亡赔偿金、安葬费、交通费共14.6万元,并按时履行了赔偿责任。

浙江省诸暨人保财险收到诸暨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该公司不需要承担楼父无证驾驶中型客车撞人致死的赔款14.6万元。 

因该车当年7月31日向诸暨人保财险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楼某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诸暨人保财险承担交强险中死亡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款12万元和第三者责任险赔款2.6万元。 

诸暨人保财险接到诉状后,依据有关法律和条款进行了答辩: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及交强险条款第九条约定,在无证驾驶情况下,保险公司仅对抢救费用承担垫付责任,对其他费用不承担垫付责任,本案的款项已由楼父赔付,不存在垫付的问题,因此保险公司不必承担交强险部分的赔偿责任。同时因第三者责任险有“无证驾驶不予赔偿”的明确约定,无论是立法精神还是司法实践,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诸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支持诸暨人保财险对14.6万元经济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抗辩理由。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太平洋产险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查看详情 ¥2.90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太平洋产险
可保本市出行,每天1元
1周岁-85周岁;境内出游人士
查看详情 ¥1.00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财富
  • 旅行
  • 交通
新人专享福利
人保车险安心自驾,邂逅沿途的美丽风景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