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搞好农险齐齐上阵 不同省人大代表各有提案
发布日期: 2015.06.18
导读: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代替直接补贴对我国农业实施合理有效的保护,减轻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冲击,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中国,农业保险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江苏省人大代表建议整合农险领导机构
现任江苏省人大副主任丁解民,通过调研苏北的农业大市,对如何搞好农险提出六点建议。此前,丁解民在淮安市委书记任上拍板与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签订了“联办共保”模式,由此淮安市成为全国第一个以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地级市,被国务院肯定的农险“联办共保”模式发端于淮安。丁解民提出的六点建议是: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领导力度。成立办公室具体抓落实,把农业、财政、民政、气象、保险监管等部门的力量整合起来,统筹协调,齐抓共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乡镇政府要全力抓好政策性农险工作,支持保险公司在乡镇设站、在村设点,健全基层农险的网络体系,把乡、村干部动员和组织起来,选派精明能干的村组干部到村农险点兼职,提高村一级农险工作的水平。加强对乡(镇)村干部农险工作的考核,加大奖惩力度,调动乡(镇)村干部做好农险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调动农民持续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层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和宣传方式。二是给农民以实实在在的好处,解决好利益导向问题。
三、不断提升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承办农险的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关系到农险的健康发展。要强化支农惠农意识,把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着力提高服务水平。保险公司要在防灾防损上下工夫。
四、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机制。一是完善农险运行机制。二是强化全省统一管理。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试点经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全省要统一市场准入,统一操作流程,统一补贴标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条款费率。三是保险公司要着力防范风险。四是财政支持力度要加大。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要加强财政税收对政策性农险的支持,明确作为一项长期支农惠农制度。要结合农险的发展实际,不断扩大保费补贴的险种范围;对承办农险的保险公司要增加费用补贴;对农业再保险公司给予费用补贴,降低分保条件;对保险公司的农险业务予以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扶持。二是整合支农资源,提升支农资金的使用效果。建议将农业保险政策与农业补贴、农村信贷、农业救济有机结合,整合支农资金,发挥政策合力,使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相互联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三农”发展。
六、尽快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建议将政策性农险列入省五年立法规划,在全国率先制定《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使政策性农险有法可依,为建立政策性农险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提供法制保障。
山东省政协委员提出加快推进农险工作的提案
1月24日,在山东省政协十届三次会上,山东省政协委员吕善勇和王伦善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山东省农业保险工作的建议》提案。
提案指出,处于试点期内的山东省农业保险工作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如整体宣传力度不够强、农民参保意识偏弱、个别险种门槛高、缺乏巨灾保险保障机制等问题。针对不足方面的工作,提案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保险的重视和宣传。各级政府和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把发展农业保险作为新形势支农惠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
二、在山东省农业保险试点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农业保险工作,扩大投保范围,为整个农村经济的产、供、销全过程提供全方位、立体型的保险服务。鼓励农业保险业务向多元化发展。除了专门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外,政府还应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合作社经营农业保险业务。
三、积极探索高风险险种的保险和巨灾保险机制,建立风险转移分摊机制。由各级政府财政拨出一定的资金设立农业保险基金,用于补贴保险费;并将农业保险经营亏损由政府和保险公司按比例进行分摊,防范巨灾带来的巨亏风险;同时利用商业再保险将农业保险的风险进行分割,减少原农业保险公司的赔偿风险。
四、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作用,明确责任,以为民服务为宗旨,积极作为。加强对部门、乡镇的工作考核,建立激励机制,调动乡镇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使农业保险工作的效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五、加强专业技能队伍建设,定期对核保和定损人员进行培训,抓好农村保险中介和营销员队伍建设。
六、加大对基层保险公司的支持力度。改变以经营效益为主的考核方式,把农业保险的业务流量、服务质量列入考核内容,进一步调动基层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目前,吕善勇和王伦善两位委员的提案已提交山东保监局,提案由于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受到山东保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并有望得到尽快落实。
福建省今年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
在福建省“两会”上,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强农惠农的内容,得到了代表、委员的热烈回应。2009年,福建省“三农”工作力度加大,全省财政支持“三农”投入438亿元,增长21%;代表希望,2010年“三农”工作应重点做好夯实“三农”基础工作,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据介绍,福建省财政厅决定,2010年将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保费中财政的补贴比例,降低各种险种保费率,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范围。福建省今年将把森林火灾保险范围覆盖到全省,每亩保险金额由400元提高到500元,并进一步降低保险费率。继续扩大水稻种植保险范围,从去年10个县扩大到25个粮食主产县,增加病虫害保险责任,每亩保险金额由250元提高到300元,降低理赔起点到损失五成。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由60%提高到70%,市县两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仍为10%,农户承担20%。渔船保险将从去年9个渔业大县扩大到全省沿海县市,将各类渔船全损险的标准费率统一下降35%,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即在保留“全损险”保险责任的基础上,增加“一切险”的保险责任。渔工责任保险继续在全省范围实施,保险费率由2.7%下降到2.2%。在保留原有保险金额1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一档保险金额15万元。福建省还将继续在全省实施农村住房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在农民自愿参保的前提下,做到应保尽保。
无论是哪一种提案,最终的目的都是要做好农险工作,调动农民持续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特别是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合作社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也是为保险公司的业务多样性在做前线工作。
现任江苏省人大副主任丁解民,通过调研苏北的农业大市,对如何搞好农险提出六点建议。此前,丁解民在淮安市委书记任上拍板与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签订了“联办共保”模式,由此淮安市成为全国第一个以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地级市,被国务院肯定的农险“联办共保”模式发端于淮安。丁解民提出的六点建议是: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领导力度。成立办公室具体抓落实,把农业、财政、民政、气象、保险监管等部门的力量整合起来,统筹协调,齐抓共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乡镇政府要全力抓好政策性农险工作,支持保险公司在乡镇设站、在村设点,健全基层农险的网络体系,把乡、村干部动员和组织起来,选派精明能干的村组干部到村农险点兼职,提高村一级农险工作的水平。加强对乡(镇)村干部农险工作的考核,加大奖惩力度,调动乡(镇)村干部做好农险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调动农民持续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层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和宣传方式。二是给农民以实实在在的好处,解决好利益导向问题。
三、不断提升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承办农险的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关系到农险的健康发展。要强化支农惠农意识,把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着力提高服务水平。保险公司要在防灾防损上下工夫。
四、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机制。一是完善农险运行机制。二是强化全省统一管理。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试点经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全省要统一市场准入,统一操作流程,统一补贴标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条款费率。三是保险公司要着力防范风险。四是财政支持力度要加大。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要加强财政税收对政策性农险的支持,明确作为一项长期支农惠农制度。要结合农险的发展实际,不断扩大保费补贴的险种范围;对承办农险的保险公司要增加费用补贴;对农业再保险公司给予费用补贴,降低分保条件;对保险公司的农险业务予以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扶持。二是整合支农资源,提升支农资金的使用效果。建议将农业保险政策与农业补贴、农村信贷、农业救济有机结合,整合支农资金,发挥政策合力,使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相互联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三农”发展。
六、尽快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建议将政策性农险列入省五年立法规划,在全国率先制定《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条例》,使政策性农险有法可依,为建立政策性农险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提供法制保障。
山东省政协委员提出加快推进农险工作的提案
1月24日,在山东省政协十届三次会上,山东省政协委员吕善勇和王伦善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山东省农业保险工作的建议》提案。
提案指出,处于试点期内的山东省农业保险工作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如整体宣传力度不够强、农民参保意识偏弱、个别险种门槛高、缺乏巨灾保险保障机制等问题。针对不足方面的工作,提案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保险的重视和宣传。各级政府和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把发展农业保险作为新形势支农惠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
二、在山东省农业保险试点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农业保险工作,扩大投保范围,为整个农村经济的产、供、销全过程提供全方位、立体型的保险服务。鼓励农业保险业务向多元化发展。除了专门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外,政府还应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合作社经营农业保险业务。
三、积极探索高风险险种的保险和巨灾保险机制,建立风险转移分摊机制。由各级政府财政拨出一定的资金设立农业保险基金,用于补贴保险费;并将农业保险经营亏损由政府和保险公司按比例进行分摊,防范巨灾带来的巨亏风险;同时利用商业再保险将农业保险的风险进行分割,减少原农业保险公司的赔偿风险。
四、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作用,明确责任,以为民服务为宗旨,积极作为。加强对部门、乡镇的工作考核,建立激励机制,调动乡镇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使农业保险工作的效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五、加强专业技能队伍建设,定期对核保和定损人员进行培训,抓好农村保险中介和营销员队伍建设。
六、加大对基层保险公司的支持力度。改变以经营效益为主的考核方式,把农业保险的业务流量、服务质量列入考核内容,进一步调动基层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目前,吕善勇和王伦善两位委员的提案已提交山东保监局,提案由于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受到山东保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并有望得到尽快落实。
福建省今年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
在福建省“两会”上,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强农惠农的内容,得到了代表、委员的热烈回应。2009年,福建省“三农”工作力度加大,全省财政支持“三农”投入438亿元,增长21%;代表希望,2010年“三农”工作应重点做好夯实“三农”基础工作,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据介绍,福建省财政厅决定,2010年将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保费中财政的补贴比例,降低各种险种保费率,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范围。福建省今年将把森林火灾保险范围覆盖到全省,每亩保险金额由400元提高到500元,并进一步降低保险费率。继续扩大水稻种植保险范围,从去年10个县扩大到25个粮食主产县,增加病虫害保险责任,每亩保险金额由250元提高到300元,降低理赔起点到损失五成。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由60%提高到70%,市县两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仍为10%,农户承担20%。渔船保险将从去年9个渔业大县扩大到全省沿海县市,将各类渔船全损险的标准费率统一下降35%,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即在保留“全损险”保险责任的基础上,增加“一切险”的保险责任。渔工责任保险继续在全省范围实施,保险费率由2.7%下降到2.2%。在保留原有保险金额1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一档保险金额15万元。福建省还将继续在全省实施农村住房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在农民自愿参保的前提下,做到应保尽保。
无论是哪一种提案,最终的目的都是要做好农险工作,调动农民持续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特别是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合作社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也是为保险公司的业务多样性在做前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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