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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怎么样?相互保险是什么意思?

2021-06-30164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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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是在黑龙江垦区14年农业风险互助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我国首家相互制保险公司,是黑龙江省唯一一家国家一级法人金融机构,公司于2005年1月11日正式开业。

一、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怎么样?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于2005111日正式开业是在黑龙江垦区14年农业风险互助基础上,由北大荒集团发起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我国首家相互制保险公司,是黑龙江省唯一一家国家一级法人金融机构

 

目前,阳光农业保险开办的险种有:包括水稻、玉米、大豆、小麦、马铃薯等在内的种植业保险,奶牛、能繁母猪等在内的养殖业保险,以及财产保险、责任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和其它涉农保险等主险产品200余个。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和广东省设有200多家分支机构,员工总数1900余人。公司年保费收入超30亿元,其中农险保费收入在全国5家专业农险公司中排名第一。作为一家全国性专业农业保险公司,公司承担着国家农业保险试点及中国保险制度创新的任务。

 

此外,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2021年第1季度的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257.5%,完全符合银保监会的要求。

 

二、相互保险是什么意思?

 

相互保险,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相互保险主要有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交互保险社和相互保险公司四种形式。其中,发展最成熟的是相互保险公司——所有参加保险的人为自己办理保险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组织。

 

相互保险在发达国家有着100多年的历史,上世纪60年代,相互制公司曾经在日本占市场份额的76%,在美国占比也超过60%。在我国由于政策限制,除了原黑龙江农垦局改制试点的“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农业部主管的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交通部主管的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的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宁波慈溪的养殖业互助保险协会之外,之前并无市场自发形成的相互制保险组织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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