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2010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 2014.01.07
导读:问:职工社保停保转城镇居民医保的问题 之前有职工社保... 答:社保是(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统称。 据我了解,城镇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是不可以并行的,二者必须二选一。职工医保必须是连续不间断的,而居民医保是可以补缴的,只是补缴年限时,必须把当年国家补贴给个人的那部分也一并补缴费用。
问:太原市城镇居民参加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答:到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中心,带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没有参保证明。去补交费用就可了
问:我是太原市居民,可以办理哪种医保,怎么办 答:在居住地社区居委申请城镇居民医保
记者4月17日从太原市医保中心了解到,截至3月31日,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共参保544329人,其中居民403001人(成年人142139人、未成年人260862人),大学生141028人。这表明,太原市2010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圆满结束。
据介绍,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于2009年9月开始,太原市医疗保险中心根据全市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工作部署,加大财力投入,明确工作责任,突破工作难点,强化宣传措施,将参保任务分解落实到十县(市、区),确保实现全员参保。
为了更好地组织居民进行参保,市医疗保险中心通过召开扩面工作会议、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居民宣传参保政策。十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在业务大厅内开设服务窗口,安排专人值守,对于群众疑问,做到耐心解答,并针对年老病残人员需求,提供上门服务;通过社区工作人员张贴2010年居民医保参保通告;县(市、区)各自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居民积极参保。随着政策的调整及宣传工作的深入,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更多的参保人员从中受益。数据表明,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逐年递增,享受医疗待遇人数逐渐增加,居民享受医疗待遇稳步提高。 (李晓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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