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珠海社保生育保险怎么报销流程?
在女职工怀孕之后,或者是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会签发医疗证。
生育女职工在产假满30天内,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所以,生育医疗费用与生育津贴并不是自己去申请待遇结算的。
珠海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收费凭据、如剖腹产的另需提供电脑打印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或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诊断证明原件,到参保辖区的社保机构办事处申请办理报销;
2.在生育后的18个月内可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如代办另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如无珠海市社会保障卡,需另提供参保人珠海开户的中、农、工、商行的金融存折或借记卡);
3.在珠海参加了生育保险同时在异地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如果新农合有报销部分生育费用的,珠海报销生育费用时,将实行差额报销。如果提供不了发票原件的,需提供发票复印件,还需要对方开具因为已报销了部分费用的证明材料;
4.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省内人员:提供绿色本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省外人员提供珠海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