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22日讯,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基金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印发了《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一封信》,公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方式等。据了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将通过社保卡发放,退休人员应尽快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
退休人员待遇暂不变
2015年1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改革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市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作出了具体规定。据了解,纳入改革范围的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行政类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以及从编制内退休的人员(不含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的合同制工人),离休人员不纳入改革范围。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的办法,在职时属编制内工作人员,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并领取退休待遇的(不含合同制工人),保持现有待遇不变,其中基本退休费、退休补贴(不含节日补贴等)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其待遇暂按人社工资部门核定的退休费标准支付,待正式启动后,按粤府〔2015〕129号文规定重新核定。节日补贴等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仍由原渠道继续发放。
养老金将通过社保卡发放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正式启动后,纳入改革范围的退休人员不再由财政统发或单位补差发放退休费,转由参保地社保局发放养老金。根据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社保卡应用的要求,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将自动强制匹配参保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并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工作人员提醒,为确保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梅州退休人员养老金通过社保卡发放待遇暂不变,应尽快到制卡银行网点申请激活;尚未领取、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应尽快领取或办理;需更换社保卡的,应先到原制卡银行办理转行手续后,再到新选择的银行申请办理新卡;如社保卡不慎丢失,请及时到发卡银行办理挂失和补卡手续。广大市民如有相关疑问,可拨打12333热线或登陆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咨询,也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待遇领取地社保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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