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描述:险种保额保障期间缴费期间年缴保费
康健吉顺5万30年30年1890元
1.投保(或合同效力恢复)一年内确诊患癌症,给付所交保费和基本保险金额的10%之和,合同终止。
在此期间内身故,返还所交保费和年末现金价值的较大者,合同终止。
2.投保(或合同效力恢复)一年后,本产品保险责任如下:
(1)癌症确诊保险金25万
(2)癌症住院津贴保险金500×天数(每年不超过180天,累计天数不限)
(3)癌症手术保险金5万(每年2次,累计次数不限)
(4)癌症放化疗保险金10万(每年1次,累计不超过10次)
(5)肝脏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保险金50万(保险期间内累计不超过2次)
(6)身故保险金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身故所在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7)保费豁免交费期确诊初次患癌症后,豁免续期保险费,继续享受保险利益。
(本计划书只供参考,一切以合同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