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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款用来买保险因保险生效无法追回

2012-06-15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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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沙岭镇沙岭村一建材市场业户的家里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件,这起案件中小偷田某在偷取赃款后,因为身体不太好,给自己购买了一份保险。在被抓获时因保险已生效,导致1万元保险费用已无法追回。

11万货款被盗

5月11日10时许,于洪区沙岭镇沙岭村一建材市场业户陈福刚回家后,发现门虚掩着,铁皮柜被撬开,里面11万现金不见了。于洪分局刑警大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陈福刚介绍,事发前晚,自己刚卖出一批建材所得货款11万,本想下午去银行存款,上午9时30分许,陈福刚锁上门外出买菜,仅出去半个小时便被盗了,钱全被偷走。

除此之外,同日该市场还有两家业户被盗。看到市场内安装有监控摄像头,民警调取出来寻找破案线索。警方发现,昌图县东大村村民田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赶到田某的家乡调查,邻居反映近来田某穿戴十分考究,还开着小轿车,活脱脱像是发了财的“城里人”。

警方调查发现,田某曾因抢劫被判3年徒刑,出来后一直没找着正式工作。5月21日,警方在铁西新区一出租房内将田某抓获,田某对盗窃一事供认不讳。

撬开铁皮柜惊呆了

在于洪看守所,犯罪嫌疑人田某告诉自己,他想与朋友做生意没钱,看到建材市场每天都有交易,认为业户手头都会有现金,便将目标锁定在建材市场。

案发当日,田某潜入沙岭建材市场第一家业户屋内没找到现金,又进入第二家屋内,只偷到40多元钱。潜入第三家陈福刚家后,田某发现铁皮柜将其撬开,发现里面整齐地码放着11摞现金。

田某说,当时根本没想到会有这么多钱,看着都傻眼了。见携带的包装不下这些钱,田某不得不将随身携带的作案工具扔弃,这才装下这些钱。

称犯罪是“命中注定”

一出手就偷了这么多钱,让田某异常兴奋。然而,第二天田某看到报纸报道了此事后害怕了,一连几天都没敢出门。5月14日,田某将8万元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里,又花6000元买了一枚金戒指。因为身体不太好,田某又给自己购买了一份保险。剩余的钱均被他吃喝玩乐挥霍了。

落入法网的田某自称自己是一个正直、本分的人,根本不是一个能犯罪的人。然而,这位“正直、不能犯罪”的人,却在4月至5月间,先后撬门盗窃多起,涉案金额多达15万元。

对于自己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田某竟称,“也许这就是命中注定吧!”

万元保费无法追回

在追缴田某所盗赃款时,8万元存款和金戒指均被成功追回,可保险因已生效,其1万元保险费用已无法追回。

辽宁宝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徐海忠表示,依法成立并生效的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的所有权依据合同转移给保险人。公安、检察机关根据侦查刑事案件的需要,有权查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银行的存款,但是因为保险费的性质不是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的存款,保险费是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交纳给保险公司的,一旦保险合同生效就成为保险人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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