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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续保 保单日期需看清

2014-01-144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保险还有两个月到期,提前续保后,车子出险的话,...答:像您这种情况提前两个月续保,如果在发生保险事故,则事故算在续保的保单年度里,也就是算在下一年的保险单里,相当于下一年的保单已经有一次出险记录了!<br />问:车险还差几天过期,我提前续保的,什么时候可以查到...答:出单以后马上就可以查<br />问:车险提前多久续保答:在到期的前三个月进行续保。 续保手续: 车主需要准备好身份证,车辆行驶证,上年度的各种车险保单,如果是公司的车辆的话,那么还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的证件车主只需要提供复印件即可。<br />

提前一个月续保,而车祸发生后却被告知保单两天后才生效,肇事车、保险公司“脱保”,究竟谁来为车祸埋单?为此,双方争论不休。肇事车主只得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为车祸埋单。而保险公司则认为,保期起算,从出保单日期为准,“脱保”他们没有责任。昨天,此案正式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2010年9月,李先生购买了一辆大众“波罗”轿车,新车在未上正式车牌前就购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交强险等保险,保期为2010年9月10日到2011年9月9日,保险生效11天后,该车获得了《机动车行驶证》。

  2011年8月初,李先生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称其车险即将到期,保险公司向李先生推荐了该公司的“电话营销专用车险”,李先生答应提前续保。去年8月11日,保险公司向李先生出具了保险发票和第二年度保单。

  不巧的是一个月后,李先生的车和一辆摩托车相撞,交警部门认定,李先生负主要责任,摩托车司机蒋某被鉴定构成8级伤残,并向李先生索赔30万元。

  车祸当天,通过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李先生被告知他购买的保险在两天后才生效,这样的消息让李先生一头雾水,自己在上一年保单失效前一个多月,已提前续保,为什么还出现了“保险空白期”呢?

  李先生回家后才发现,自己提前一个月缴费续保后收到的平安车险保单上,保险期限为2011年9月22日-2012年9月21日。也就是说,在首年车险于2011年9月10日起失效后,保险公司本应于9月11日起为李先生“无缝续保”并生效新保单,但新保单的起算时间被推迟到9月22日,导致2011年9月11日-9月21日期间,该车“未投保”共计11天,而恰恰在此期间,李先生发生了车祸。

  李先生委托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雷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直接向第三人蒋某赔偿20万元。原告方认为,被告作为专业保险公司,对提前续保的车辆“脱保”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原告方出示了一些证据,在一份标有“中国平安”字样的发票上,开票日期为2011年8月11日,出示的一份“保单”上,保期却是“2011年9月22日到2012年9月21日”。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办公室王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保期的起算从出保单的日期为准,当时李先生亲自去公司的柜台领取了保单,并签字。虽然发票的开票日期是8月份,但不等于收了保费就表示保期从这一时段算起,保期要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准。而该公司一名知情的经理称“电话车险”,从开发票的日期到保期开始的这一天,45天之内都为正常,也是保监会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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