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是指在长春市范围内,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的一种强制性储蓄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根据相关规定,雇主需要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而职工也需要按照自己的工资比例进行缴纳。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的8%,其中雇主缴纳5%,职工缴纳3%。这些缴存的资金会被专门用于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可以在购房、装修、租房等方面使用这些资金。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例如购房时需要满足一定的面积和价格要求,装修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和合同等。此外,职工在使用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核批准后才能使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的设立旨在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通过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积累一定的资金用于购房或租房,减轻了购房负担,提高了居民的居住...

新闻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23日,记者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推动长春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切实缓解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压力,将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放宽,原规定提取住房公...查看详情>

知识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

9月9日日讯: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方面又出新政策了!8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通知,今日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各分支机构均可办理首付款提取业务。此外,本月起至年底前这段时间内,...查看详情>

案例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

长春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25日,记者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对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按职工2014年度...查看详情>

拓展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业务指南1、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借款合同、还款卡(折);2、需还额度存入还款卡(折)内;3、还款方式:分一次性结清和部分提前还款;4、正常扣划12个月以上还款额的借款人,可提前一次性...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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