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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5-10-222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长春市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具体有哪些?答: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长公积金管字〔2010〕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维护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以下简称“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br />问:长春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答:不知道农村户口可不可以提取,但是长春市内的如果离职了可以先拿着单位开的离职证明和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张一寸彩色照片,85年以后出生的还需要毕业证,到所在社区办理失业证,然后拿着单位开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表和公积金银行卡,失...<br />

长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什么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一次性付款)、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职工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4.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再就业的;

5.偿还购买(按揭贷款)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出境定居的;

7.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8.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9.非本市城镇务工人员租赁住房的;

10.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一是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患有《长春市城乡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中所列重大疾病且住院治疗的;二是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内全日制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三是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

依照1、5、7、8、10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