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保险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团体意外保险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团体意外保险是指由企事业单位为其员工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事业单位购买团体意外保险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17条的规定,纳税人购买货物、接受服务,用于从事应税销售、服务的,可以抵扣其购买货物、接受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团体意外保险属于服务类项目,企事业单位购买团体意外保险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具体操作上,企事业单位在申报增值税时,可以将购买团体意外保险的发票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但需要注意的是,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如购买的保险必须是合法合规的,发票必须真实有效等。

总之,团体意外保险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抵扣。但在操作过程中,需要遵守税法规定,确保抵扣的合法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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