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指参加公积金缴存的个人和单位按照规定缴存公积金的基数。根据南宁市的规定,公积金缴费基数一般是参加工作的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0%至150%之间。具体来说,如果一个职工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他的公积金缴费基数可以在3500元至7500元之间选择。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这个范围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但一般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确定对于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和提取都有一定的影响,建议职工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缴费基数,以便获得更好的公积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