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行业 保险公司新闻 货车不明原因起火获理赔

货车不明原因起火获理赔

发布日期: 2013.04.29

导读:一辆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起火,保险公司以起火原因不明不属于自燃险理赔范围内拒赔。法院判定起火原因不明,不排除是车辆自燃,按照保险合同认定被保车辆发生的事故是在承保范围内的。

运输公司的货车在高速公路上突然起火,导致车辆损坏,由于起火原因不明,保险公司以不属于“自燃损失险”拒绝赔偿。近日,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运输公司车辆维修费95838元,停运损失221163元。

运输公司诉称,2010年4月某日早晨,员工刘师傅驾驶公司的一辆大型货车拉货,行至京津塘高速公路时,货车忽然起火。经火警部门认定:车辆起火原因不明。

由于运输公司投保了自燃损失险,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遭到拒绝。由于没有及时得到赔偿,使得运输公司的车辆无法继续运营,还继而造成了停业损失等。

法庭上,保险公司辩称,运输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其车辆损失是因为车辆自燃所引起的,故不符合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此外,运输公司诉讼请求中的所谓停运损失及工资损失均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

法院认为,车辆起火原因不明,但不排除是车辆自燃,且对于保险合同而言,能否确定为车辆自燃仅与适用何类承保险种相关,故应当认定被保险车辆所发生的事故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因该车辆系营运车辆,修理期间所产生的停运损失,亦属保险赔偿范围,由于保险公司未及时履行赔付义务,导致车辆修复后不能投入运营,造成停运损失的扩大,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太平洋产险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查看详情 ¥2.90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太平洋产险
可保本市出行,每天1元
1周岁-85周岁;境内出游人士
查看详情 ¥1.00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财富
  • 旅行
  • 交通
  • 家财
新人专享福利
太平洋车险24小时营业不打烊,服务超五星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