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推行试点“先住院、后付费”的诊疗服务模式
发布日期: 2015.07.23
导读:多年来,“先交费再住院”的铁律,让不少患者因一时无法筹措到足够的医疗费而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也让医患关系变得紧张,甚至有市民质问“医院只认钱不救命”。然而,这一老规矩将被改变。记者6日从银川市卫生局获悉,从6月10日开始,银川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试点“先住院、后付费”的诊疗服务模式。
多年来,“先交费再住院”的铁律,让不少患者因一时无法筹措到足够的医疗费而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也让医患关系变得紧张,甚至有市民质问“医院只认钱不救命”。然而,这一老规矩将被改变。记者6日从银川市卫生局获悉,从6月10日开始,银川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试点“先住院、后付费”的诊疗服务模式。
记者了解到,从6月10日起,银川全市所有设有住院床位的乡镇卫生院开始全面推行;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的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所)等二级医疗机构,选择部分科室(如儿科、妇产科、内科、中医科等)推行;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根据实际选择科室、病种试点开展。服务人群包括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全市约有147万基本医保对象可享受此项政策。
除医保参保对象外,流浪乞讨人员可由县级民政部门及银川市救助管理站签字确认后报送医院记录在案,也纳入“先住院、后付费”诊疗范围;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救治措施的患者,也可通过“绿色通道”收治住院后,再确定是否纳入“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范围。
为您详解
从之前的“先交押金后住院”改为“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改变意欲何为?市民今后看病就医方便了,可医疗单位如何解决故意拖欠医疗费用的情形?6月6日,记者多方采访,为您详解其中原委。
为啥要变
减轻患者痛苦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患者去医院,最迫切的需求是什么?”“当然是尽快得到治疗救助,缓解消除病痛。”“那么,医疗单位的首要工作就是第一时间帮助患者,治病救人。”说起“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银川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用一问一答作了最简洁的说明。
以往的诊疗模式是先交押金,办完手续才能入院治疗,不少患者或因经济因素暂时筹措不到医药费用,导致无法及时住院得到治疗。而转变为“先住院、后付费”模式后,患者只需出具社保卡、医保卡,由医疗机构审核登记后,签订《患者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后便可住院。此举最大程度节省了患者办理住院手续的时间,减轻了患者病痛负担,改善了患者就医感受,也为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打下了基础。
办理流程
提供医保卡和身份证签完协议就能住院
患者就诊时,就诊医生对初步判断符合条件的患者征求其同意后,为患者开具标有“先住院、后付费”的住院证。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只需出具社保卡、医保卡原件、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医疗机构进行审核登记后将原件或复印件代为保管,与患者签订《患者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后即可住院,无须向医疗单位缴纳住院押金。
诊疗过程中,科室每日向患者提供费用清单,并由专人定期查询病人费用情况。患者住院前两天,病房主管医生告知患者住院总费及个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便于患者及家属筹措资金。对于费用较高的患者,每满3000元医院将及时通知患者到住院处缴付医疗保险科报销的个人承担部分。
患者出院结算费用时,只需由患者支付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部分,对患者确有困难、难以一次结清的,试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结算医疗费用。
后顾之忧
遇到有人逃费怎么办?
有追缴机制和诚信系统“双保险”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之所以此前的就诊模式是“先交押金再住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就诊者中存在部分故意拖欠、逃缴住院费的患者。患者住院多日一走了之,把数万元住院费甩给了医疗机构。
“先交费后住院”诊疗模式下尚且如此,如今变成“先住院后付费”,拖欠、逃缴住院费的人数会不会增加?银川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患者如未按照协议要求如期支付住院费,或恶意拖欠住院费用,医院可向同级人社部门申请冻结其社保卡、医保卡账户,由人社部门直接从患者社保卡账户中扣减,并拨付给医疗机构;对扣减仍不足以缴清欠款的,将暂停其社保(医保)待遇,直到所欠费用全部缴清。如人社部门协助追缴无效,医院可根据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缴欠款。
在欠费追缴机制监管的同时,试点医院还可将拖欠、逃缴者名单上报至银川市医保中心,由医保中心通报全市各医疗单位。当该患者再次住院时,各试点医疗机构有权终止为其提供“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中,还将把个人就诊诚信系统纳入其中,使医疗服务与社会诚信分级管理紧密结合。
此外,各级财政部门还将建立专项资金,对恶意欠费超过一年未追回的,将为医院拨付专项资金,确保医院工作正常运转。
经验之谈
永宁的经验可以借鉴
近两年3760例病患无逃费
永宁县是银川市率先推行“先住院、后付费”的试点,目前已经扩展到所有乡镇卫生院,并将县级医疗机构也纳入试点范围。永宁县自2011年8月25日推行以来,共收治住院患者3760例,未发生一例欠费逃费现象。永宁县是如何做到的?
据永宁县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做好入院人员筛选和建立诚信就诊体系,是保证无一例欠逃费的两道保险。据悉,永宁县规定5种住院患者不享受“先住院、后付费”政策。具体为:因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受伤致病的患者;因打架斗殴、酗酒受伤致病的患者;未参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有不良诚信记录的患者;不能提供医保卡、身份证、户口本的患者。
此外,永宁县还建立了住院患者就医诚信体系,对诚信记录不良的患者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欠逃费患者,人社部门不予补办医保卡,医疗机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欠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