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4S店编制理由强行向购车者搭售保险
发布日期: 2013.06.05
导读:南京的多家4S店在销售汽车的过程中以没有保险不能上路为由,向销售费搭售车险。如果客户不愿意在4S购买保险的话,4S店就不卖车。在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汽车销售的利润越来越低,所以4S店就以这种新的方式来赚取利润。工商部门表示,消费者是有权拒绝的。
“如果保险不在4S店买,任何一家店的车子都不会卖的。”今天,通过了解得知南京多家4S店中过半的汽车4S店都以汽车必须有保险才能上路为由,拒绝消费者单独购买保险。这些4S店卖车的前提必须是在他们店里买第一年的保险,不然车子就宁可不卖。
一汽大众南京协众大明路4S店,工作人员非常热心地接待顾客看车问价。可听说顾客要在外面购买保险,工作人员立刻换了态度:“没有哪一家4S店说,你第一年不在这边买保险,车子就给你开出去的。不可能给你开出去的,开出去的话会有问题的。第一年的保险必须在这里买,如果不买的话,我们车子宁可不卖。”在南京进口大众交家电汽车4S店,工作人员同样拒绝了顾客单独买保险的购车要求。太平洋车险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完全可以在拿到购车发票之后到外面购买保险,然后再去提车。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汽车销售方面的利润越来越低,税费这一块儿已经无利可图。因此,汽车保险成了新的利润增长点,有时候,销售人员卖一份保险的利润甚至比卖一辆车的利润还多。4S店还以各种理由要求消费者在他这里购买保险。走访中,有汽车销售员承认,卖保险确实有返利,而且返利以现金的形式实现,非常隐蔽。对此,工商执法部门表示,4S店卖车强行搭售保险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强制消费。南京秦淮工商分局红花工商所执法人员说:“法律规定不许强买强卖。汽车厂家在销售过程中,消费者需要买保险,他们可以提供这个服务平台,如果不需要买保险,消费者是有权拒绝的。”
目前,工商部门已经对强行销售保险的部分商家进行了警告,如果屡教不改,相关商家将会受到严厉处罚。4S点的这种强行搭售的行为是由于竞争激烈的市场行情而导致的,销售人员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赚取利润。但是这一行为是属于强制消费的,工商部门明确表示这是不合理的,销售者可以拒绝购买。并且工商部门会对此行为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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