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12.05.31
导读:孩子在学校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家长和学校共同关心的问题,为了推进青海省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省教育厅近日下发了《青海省教育行业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我省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完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教育风险,共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青海省校(园)方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青海省校(园)方责任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近日下发了《青海省教育行业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校方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学校)对第三者(注册学生)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全省范围内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都应为学生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同时,提倡、鼓励学校投保教师校方责任保险。
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保险费为每生每年5元,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保险费为每生每年8元,保险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由政府财政给予帮助,统一交专业保险中介机构投保。
校方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期间为每年9月1日零时起,次年8月31日至24时止,期满续保。
学生人身伤害赔偿责任限额为每人每年累计30万元;大中专学生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每人每年1万元。
《通知》还从组织与管理、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职责、风险管理顾问职责、保险公司职责、各保险公司承保区域方面制定管理办法。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好本辖区内的校方责任保险工作,鼓励提倡学生自愿参加平安保险,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其家长订立保险合同,不得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销售其保险产品。更不得接受保险公司的手续费等非法利益。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计划二
- 3天低至2.9元,意外住院等多项补贴,20万意外保...
- 1周岁-69周岁;适合于境内旅游、在景区参加高风险运动人士
- 查看详情 ¥2.90 起
- 新一站“逍遥游”境内旅游保险
- 可保本市出行,每天1元
- 1周岁-85周岁;境内出游人士
- 查看详情 ¥1.00
热门产品
-
成人
-
少儿
-
老人
-
财富
-
旅行
-
交通
-
-
君龙人寿超级玛丽12号重疾险
同种重疾二次赔,覆盖185种疾病,创新肺癌关爱金 -
华贵大麦甜蜜家2024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
最高4倍基本保额,夫妻共保,一张保单双重守护 -
长相安长期医疗险(20年保证续保)—个人版
保证续保20年,含重疾住院津贴,可选少儿门急诊保障 -
e享护-医享无忧百万医疗险(20年期)-个人版
20年保证续保,不限社保范围,可选院外特药责任 -
小蜜蜂5号综合意外险尊享版
100万意外保障,不限社保0免赔,住院津贴最高150元/天 -
华贵大麦2024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
最高可选400万一次性赔付,家庭支柱必备,可选交通意外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