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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2018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外地户籍打开方便大门
发布日期: 2018.01.24
导读:据了解,今年泰安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出改变。缴费标准继续分设两档,对外地户籍的居民参保政策做出调整,对于已取得本市居住证的,且为参加基本医保的非本市户籍居民。符合参保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本市缴费标准相同。
新一站保险网11月15日讯,据了解,今年缴费标准继续设置两个档次,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7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照一档标准缴费,享受二档医保待遇。
除此之外,今年对外地户籍居民参保政策进行了调整
1、已取得泰安市居住证,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参加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我市居民缴费标准相同,各级财政按照我市参保居民同样标准给予补助。
2、随父母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可按规定参加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持居住证参保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须在取得居住证当年集中缴费期缴纳次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遇到了相关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
住院服务:6266136
门诊服务:6266126
工伤保险:6267816
生育保险:6266515
个人账户查询:6261696
泰安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出改革,对非本市户籍的人员及其子女给予补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改变惠及外地户籍的人口,同时,缴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让外地人口更大程度的接近本地人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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