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安徽省出台政策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鼓励长缴多得
发布日期: 2015.06.26
导读:国家一直致力于推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各省市也在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推出政策来应对本地的实情。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系列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安徽省对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作出规定,特别是调整了基础养老金加发标准的规定。鼓励长缴多得,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负担。
与此同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实施时,已 年满60周岁,目前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国发〔2014〕8号文件印发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总体而言,安徽省此次出台的系列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包括调整基础养老金加发标准的规定,鼓励长缴多得,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
与此同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实施时,已 年满60周岁,目前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国发〔2014〕8号文件印发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总体而言,安徽省此次出台的系列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包括调整基础养老金加发标准的规定,鼓励长缴多得,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新一站向您推荐
-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4
- 50万保额,实习生、短期工,含意外医疗、补贴
-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 查看详情 ¥61.00 起
- 新一站综合意外险短期计划2
- 实习生、短期工,10万意外保额
- 18周岁-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自然人
- 查看详情 ¥16.00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