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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县跟进医改政策 彻底解决“以药养医”怪状
发布日期: 2015.07.27
导读:国家发布《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各省市均积极响应医改新政策,到2017年要切切实实的解决以药养医的怪状,困难就摆在那里,矛盾依然突出,重重难题的破解,都需要我们借鉴其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前期试点经验。
记者昨天获悉,延庆县正在制订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案,这意味着北京公立医院改革将向区县级扩展,先在延庆启动试点。据悉,届时试点也将会包含区别于以往“以药养医”的“医药分开”,并在县级医院设定“医事服务费”,具体设定方案和标准不会照搬大医院。
组织研讨“区县方案”延庆先行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近期已组织召开北京市区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研讨会,研讨延庆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这意味着,包含取消“以药养医”的北京公立医院改革将扩展至区县级,并将在延庆启动试点。
去年6月,国务院要求在全国选择300个左右的县(市)进行改革试点,为2015年实现县级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打好基础。按照原卫生部公布的311个试点县名单,北京的延庆县被纳入其中。
按照原卫生部要求,试点县应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采购机制、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此外,北京市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已形成讨论稿,目前正在进一步讨论修改中。
“医事服务费”不会照搬大医院
记者了解到,按照延庆县目前的部署,将会在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和付费制度改革。此外,试点方案还涉及县域医疗资源、服务体系的优化配置等。
目前,北京已有友谊、朝阳等5家大医院试点“医药分开”。北京市医改办也曾表示,今年“医药分开”试点将继续扩面,扩至22家市属大医院,并在区县医院进行改革试点。
按照市级大医院“医药分开”政策,“医事服务费”按照42元至100元收取。区县级医院是否会采用不同的标准?记者获悉,截至目前,区县级医院的医事服务费设定、价格调整尚未确定,需要按照区县医院的特点研究测算。
不过,医改、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均认为,若“医药分开”进一步推行,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由于服务对象、医疗结构等实际存在差别,区县级医院“医药分开”具体方案不会照搬目前友谊、朝阳等大医院模式。
综上所述可知,国家发布《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各省市均积极响应医改新政策,到2017年要切切实实的解决以药养医的怪状,实现医药分离是根本,有困难有矛盾需要的是解决,重重难题的破解,都需要我们借鉴其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前期试点经验。
组织研讨“区县方案”延庆先行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近期已组织召开北京市区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研讨会,研讨延庆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这意味着,包含取消“以药养医”的北京公立医院改革将扩展至区县级,并将在延庆启动试点。
去年6月,国务院要求在全国选择300个左右的县(市)进行改革试点,为2015年实现县级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打好基础。按照原卫生部公布的311个试点县名单,北京的延庆县被纳入其中。
按照原卫生部要求,试点县应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采购机制、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此外,北京市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已形成讨论稿,目前正在进一步讨论修改中。
“医事服务费”不会照搬大医院
记者了解到,按照延庆县目前的部署,将会在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和付费制度改革。此外,试点方案还涉及县域医疗资源、服务体系的优化配置等。
目前,北京已有友谊、朝阳等5家大医院试点“医药分开”。北京市医改办也曾表示,今年“医药分开”试点将继续扩面,扩至22家市属大医院,并在区县医院进行改革试点。
按照市级大医院“医药分开”政策,“医事服务费”按照42元至100元收取。区县级医院是否会采用不同的标准?记者获悉,截至目前,区县级医院的医事服务费设定、价格调整尚未确定,需要按照区县医院的特点研究测算。
不过,医改、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均认为,若“医药分开”进一步推行,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由于服务对象、医疗结构等实际存在差别,区县级医院“医药分开”具体方案不会照搬目前友谊、朝阳等大医院模式。
综上所述可知,国家发布《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各省市均积极响应医改新政策,到2017年要切切实实的解决以药养医的怪状,实现医药分离是根本,有困难有矛盾需要的是解决,重重难题的破解,都需要我们借鉴其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前期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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