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掷700万征婚没找到对象中年“土豪男”状告婚介所
发布日期: 2015.09.20
导读:“暴君”张全(化名)和上海一个婚姻关系的婚姻签订服务协议,毫不犹豫地把人民币700000000元寻找另一半,绝对没有想到,结婚或没有成功的迹象。看到一个打了水漂,他将关闭法庭,请求钱退款。一审宣判后,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判决,可追溯应为400000000元的张先生服务费返还。
一审判婚介所返130万,二审改判返400万
“土豪”张全(化名)与上海的一家婚介所签订服务协议征婚,不惜豪掷人民币700余万元寻觅另一半,万万没想到,婚还是没征成功。眼看百万打了水漂,他将婚介所诉至法院,要求退回钱款。经一审判决不服后,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宣判,婚介所应返还张先生服务费400万元。
豪掷700万终未“脱单”
张全,今年近50岁,单身,为觅得一位能携手一生的伴侣,张全于2009年12月开始,同上海钻石婚介所先后签订了《钻石王老五征婚网爱情定制服务协议(高级版)》等协议。
协议签订后,婚介公司开始“张罗”。除配备婚姻顾问、心理咨询师以外,资料显示婚介公司准备了面试人选、推荐人选,同时建立资料库,还策划、举办“最浪漫的工作”全国征婚、多城巡游等活动。
截至2010年5月,仅半年时间,张全前后按婚介所的要求支付各项费用超过人民币700万元,但结果是,他并没有找到满意的伴侣。
2014年3月,张全将婚介所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全部服务费。
法庭上,张全表示,虽然双方前后签订了四份协议,但实为一个项目,就是为他寻找合适配偶。婚介所则向一审法院提供了会计事务所做的鉴证报告,证明其在接受张全委托婚姻介绍事宜期间,为他所做的各项业务支出近人民币500万元。
婚介所辩称,根据之前签订的协议,若两年内服务未成功,其须退还张全各项费用总共人民币130万元。
一审法院以婚介所提供的鉴证报告为依据,未支持张全索回全部服务费的请求,判令婚介所返还张先生130万元。张全不服,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婚介所证据有疑点”
上海一中院在二审中查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钻石婚介服务鉴证报告中,记载的项目支出均是根据婚介所提供的资料计算而得出,其中诸多费用支出未获得张先生的认可。
另在判决中,对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其一,婚介所在收取张全高昂的服务费后,却在两年时间内仅安排8名候选人与张全见面,难以认定其已尽合同义务;其二,婚介公司为证明其支出大量费用,主要依据系专业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但其中包括车辆费用、项目预算、奖金在内的高额开支,并无证据证明得到张全的认可,难以认定与张全婚介项目有直接关联,且报告中记载的奖金实际费用支出比预算支出少40余万元,在不考虑该支出真实性的基础上,这部分差额也应当退还;其三,鉴证报告中所列员工人数远超出其二审自述的员工数额。
考虑到所有特定的特殊性,相关工作确实存在一些难以量化和约会的问题,比如婚姻顾问、心理学家、辅导员、面试的候选人和其他合同义务。因此,二审根据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并履行其酌情判决、修改的判决,共返还4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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