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堂纵览
苏璇获批任君龙人寿法律责任人
发布日期: 2012.03.14
导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苏璇将任职君龙人寿法律责任人。
保监寿险〔2008〕1618号
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苏璇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君寿保发〔2008〕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苏璇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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