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 不看表面看本质
发布日期: 2012.05.31
导读:现实生活中重大疾病发生频率越来越高,市民投保重疾险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传统的重疾险是一次赔付,但是现在很多商家推出具备“二次理赔”甚至“多次理赔”功能的重疾险产品。专家表示,最实用的产品最划算。
随着现实生活中重大疾病发生频率的不断增加,市民投保重疾险的意识也不断增强,购买一份重疾险往往成为市民保险计划的首选。传统的重疾险通常是“一次赔付”,投保人的重疾险保单将随着第一次理赔完成而宣告结束。而近期多家寿险公司纷纷推出具备“二次理赔”甚至“多次理赔”功能的重疾险产品,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眼球。
专家表示,对于近期扎堆上市的“新型”重疾险,消费者应该仔细权衡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最实用的产品。
争议:一个人两次重疾的几率很小
一个人一生患上两次或多次重疾的可能性又有多大呢?
记者带着这一问题采访了多位保险营销员,得到的回答却是不清楚,“这类产品主要是提前预防,但至于具体发生的几率我们也不了解。”一家寿险公司负责人也对记者坦诚,产品开发主要是考虑到部分人群会有这方面的需要,但目前并不掌握多次罹患重疾的具体数据。
有业内人士认为,所谓的多次理赔只是一个噱头,按大数法则来算,一个人患上两次重疾的概率非常小。
而且普通的“二次赔付”重疾险往往对赔付有着比较苛刻的要求,如要求病人一生中先后两次罹患不同种类的重大疾病,这个概率本来就已不高,加上重大疾病的高危险性往往剥夺了客户第二次获得赔付的可能。“如果一个人不幸罹患两种重疾,其病情、身体状况与救治费用恐怕关联已经不大。”
但一家合资寿险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尽管没有详细发病概率的数据,但在产品研发时也做过市场调查,发现部分有家族病史的消费者对这类产品需求较强。
而且保险公司一般不承保罹患过重疾的客户,就造成了相当比例的消费者个人保障缺失。特别是多数罹患恶性肿瘤患者,除了有复发的风险外,体质虚弱也提高了其他重疾的致病风险。
提醒:限制条件不同投保前要看清
购买此类重疾险并不意味着随时患上重疾都可以享受“二次理赔”的服务。不同保险公司对于“二次理赔”的限制条件各有不同,投保人需要满足相关限制条件后方可获赔。
记者查阅了多产品条款发现,一般来说,“二次赔付”或“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通常是将重大疾病分为两组或三组,每一组均为有关联疾病,其中任何一组只要确诊,投保人可获赔,但同一组别的重大疾病只能赔付一次。投保人必须确保自己每次所患的重大疾病都在不同的组别。“即便如此还会有其他的一些条件限制,比如两次确诊重疾间隔需达到一定时限。”
还有部分产品设计则有所不同,如信诚人寿的一款多次理赔重疾医疗保障计划,该产品在将28种重疾进行分组理赔后,还特别针对恶性肿瘤特别设置了二次理赔,即无论是恶性肿瘤初次确诊还是第二次病发(包括复发或转移的恶性肿瘤),都可以获得理赔这类针对癌症的额外赔付相对比较有意义,因为癌症的复发率比较高,且所需费用也比较高。
此外,太平洋安泰的一款重疾保障计划则将“二次理赔”的概念进行了转化,将良性脑肿瘤、冠状动脉介入手术等8种高发“中度”病纳入特定保障范围,对于同类疾病,投保人可以享受“中度病赔一次,重度病再赔一次”的保障。这与“患两种以上重疾才能重复理赔”的产品也有所不同。
建议:按需求和经济实力购买最实用
具备“二次理赔”功能的重疾险在提供更多保障的同时,价格也较传统只赔一次的重疾险更贵。如中美大都会的“吉祥安康保障计划”,同样是28岁的女性客户,购买该款产品费用较一般的重疾险会上浮9.5%左右。
专家表示,消费者在投保重疾险时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来选择,对于经济较为宽裕,预算较高的高端人士,可以选择保障更为全面的具备“二次赔付”、“多次赔付”的重疾险。
而对于一般的工薪家庭,则应当优先选择可以覆盖基本重大疾病的传统重疾险,等未来收入增加时再进行调整,以免增加家庭经济负担。
小知识
什么是“二次赔付”或“多次赔付”重疾险
是指被保险人患上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并获得第一次理赔后,该合同继续有效,如果被保险人此后再次罹患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可以再次或多次获得相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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