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不断增加互联网成为保险新平台
发布日期: 2015.11.06
导读: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8月17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中保协”)在京发布《2014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下称“《报告》”)及2015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的行业经营数据。
《报告》数据显示,2014年互联网保险业务收入为858.9亿元,比2011年提升了26倍。其中,财产保险公司互联网业务累计保费收入505.7亿元,同比增长114%;人身保险公司互联网业务实现保费收入353.2亿元,同比增长5.5倍,三年间年均增长率达到225%。
同时,互联网保险市场经营主体也由2011年的28家增至85家,超过我国现有产寿险公司机构数量的一半。
此外,中保协在会上披露了2015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最新经营数据。总体来看,今年上半年,互联网保险市场规模发展迅猛,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16亿元,是上年同期的2.6倍,与2014年互联网保险全年总保费水平接近,占行业总保费的比例上升至4.7%,对全行业保费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4%。
具体而言,互联网财产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63.2亿元,同比增长148亿元,同比增长69%,占产险累计原保费收入的8.5%;互联网人身保险实现保费收入452.8亿元,同比增长350亿元,同比增长343.4%,高出2014年全年水平近百亿,保费规模首次超越互联网财产保险,占寿险公司累计保费收入的比例提升至3.5%,对互联网保险保费增长的贡献率突破70%。
截至2015年6月,全行业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产寿险公司达到96家 ,较2014年年底新增11家,市场经营主体进一步扩容。财产保险是以各种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对物质财产或者物质财产利益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者生命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保险期间遭受到人身伤亡,或者保险期满被保险人伤亡或者生存时,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人身保险除了包括人寿保险外,还有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疾病保险又称健康保险,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支出的医疗费用,或者因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按照保险单的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分红保险,就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就是保险公司将收进来的资本(保费) 除了提供给客户保险额度以外,还会去做基金标的连结让客户可以享受到投资获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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