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的承保基础
保险的损失有其起因、 发生、 发现、 索赔和赔付的过程。 在火灾保险等有形财产保险以及人寿保险中, 保险损失的起因、发生、 发现、 索赔和赔付的过程时间比较集中, 所以承保人在保险期末或稍后的一段时间里, 就可以确定过去的保险期间发生赔案的数量以及索赔金额的大小, 并终止保单的责任。
在责任保险中, 损失的起因、 损失的发生、 损失的发现、 提出索赔以及支付赔款之间可能间隔时间较长, 可以长达几年甚至数十年。 试举一个石棉案例, 我们知道吸入石棉纤维会导致肺癌或其他疾病。但由于石棉纤维致病是隐性的、 长期的所以人们不能马上发现这一潜在事故。多年以后, 工人生病发现肺癌, 造成了损失, 又经过一段时间, 确定了责任起因, 工人才向雇主提出索赔(雇主将出险情况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经过几个月或更长时间的法庭诉讼或调查和调停, 最后保险公司支付赔款。这个例子可以说明, 在责任保险中, 责任事故损失) 的各个阶段有时间隔很久, 所以对责任保险承保人来说, 确定保险的生效时间是至关重要的。
有两种主要确定保险责任事故有效期的方法
期内发生式, 以损失发生的时间为基础, 确定责任事故有效期: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