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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知他

2017-05-054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工作中不小心把同事的手指夹伤了 要赔偿吗 急 急 ... 答:这个没有法律规定,所以从同事角度从人性化考虑,你可以适当补偿一下医药费。另外当时他受伤现场,你的离开是很不明智的做法。应该及时带他去包扎治疗,这样你才不会有现在的顾虑。<br />问:下班宿舍手被门夹伤公司是否给予相应的赔偿? 答:工作期间因为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项受到的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公司应当给与赔偿。<br />问:车辆起步中车门夹伤工人属交通事故吗货车车门夹断... 答:你好 如果起步过程中工人在车外的话属于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但如果工人是在车内被夹伤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保障对象:孩子在校园被铁门夹伤右手指,保险公司赔偿吗?

  专家分析:

  孩子受伤意外保险却拒赔

  据介绍,去年9月1日开学时,他向保险公司交纳了30元的保险费,为儿子投保了一份学生、儿童保险,保险期为半年,保险公司出具学生、儿童保险专用收款收据一张。然而,在2013年11月27日,儿子小明在学校玩耍时,不小心被学校的铁门夹伤右手指,导致右手环指末节挤压断伤。

  儿子受伤后,立即送往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期间总共花去医疗费7470.41元,出院后想起曾经为儿子办过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于是我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杭州社保密码查询初始密码】,没想到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陈先生说,夹伤右手指保险公司赔偿吗,儿子受伤时没有在保险条款约定的医疗机构治疗而拒绝理赔。

  多次协商未果,陈先生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于是他向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不愿调解法院判保险公司理赔

  眉县法院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在审理时多次与保险公司联系调解,保险公司代理人向法院提出,若调解,可以按保险合同中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保额3000元支付。而小明的代理人要求保险公司全面履行合同不愿调解,坚持要求法院判决。

  针对这一情况,办案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认为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签订后,没有向投保人小明提供保险合同相关条款,更没有向投保人小明作出对免责条款注意说明的义务,所以这份保险合同中涉及减轻或免除责任的格式条款对被保险人小明不产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义务。保险公司称小明没有在保险条款约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不予理赔的理由不符合常理,应予以驳回,于是依法作出判决,由被告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小明医疗保险金7470.41元。

  判决书送达后,保险公司不服,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小明因意外受伤所支出的医疗费是正确的,维持了一审判决。二审判决送达后,被告保险公司自觉履行了全部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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