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许多人以为,公司已经为我买了养老,医疗等保险了,总之该买的都买了,商业保险是多余的不需要了,许多人都这样以为,而且还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那真的是这样的吗?我在这里不讲大道理了,就举个例子让大家清楚明白社保是多么的“虚弱”。
某单位中层领导,36岁,年富力强,身体一直很健康,但有一次在单位进行体检中查出了肝癌,并且已到了晚期了,马上入院进行治疗,手术后进行化疗,半年后就结束了他年轻的生命。在医院的这6个月里,治疗费用将近50多万,医保报销后还剩下近20多万的医药费要自付,单位按照政策规定给他补发了6个月的工资和丧葬费补助,退回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加上单位投保团体人寿保险的5万元,一共是12.62万,减去医保自付的20多万元,还欠近10万的医疗费,这就是一个36岁的生命价值,对于一个破碎的家庭来说,这10万元该如何还呢?人走了还要欠债,真是应了那句,“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人们常说:“生命是无价的,但无价不等于是高价,无价也不等于是低价”,所以当你以“单位有保险”为理由拒绝了解保险时,千万要弄清楚,单位里的保险都保障些什么呢?保险里的保额到底有多大呢?这些和您生命的价值是否相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