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企业应对经济危机,我市去年实行降低社保缴费费率、扩大社保和岗位补贴范围等多项措施,今年这些政策继续执行。同时,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在去年1%的基础上,再降0.5%,执行时间为2010年4月至2011年2月,城镇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仍按1%执行。
继续执行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中心城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420元执行;岗位补贴按2009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5%确定,为每人每月416.5元。
对今年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期满、仍未找到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延长补贴至今年底。
这些优惠政策将更倾向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人社部门要优先他们的审核。已享受缓缴社保费的企业不再享受两项补贴,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两项补贴中的一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已享受社保补贴的,可以申请两项补贴,但在申请补贴资金时,应剔除已享受人员的补贴金额。各远城区参照此标准执行。